“月经假”难落地
近日,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就《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月经入假”引发了社会高度关注。但据媒体梳理,在不同层面和地区,规定女职工可以享受月经假、哺乳假的早已有之,不在少数,但这些规定运行起来却面临知晓率低、担心泄露隐私、开病假条手续繁琐、担心单位领导有意见等现状,“女工月经法”实至名归尚需制度配套扶持。
@红网:如果政府只管立法,而不思考法律对用人单位增加的成本,不考虑相关的政策补助和配套设施,那么这个法律最后难免会没有可操作性、趋于形式,成为一个空壳。只有在立法之余出台相关的政策,协调好各方的利益,才能使得法律真正有意义、有效果。
@中国青年报:在对“月经假”的讨论上,不能有简单粗暴的线性思维,要跳出“月经假”的现实局限,落脚于女性权益的最终追求点上。比如,通过追求人性化的管理以及结合具体单位的具体工作情况,来具体调整,进而最大程度保护女性的合理权益。
@光明网:现阶段的维护女性权益,或许不只是要考虑用重重措施将女性“保护”起来,加剧她们与社会现实产生龃龉的程度;也当探索用重重措施将女性“托”起来,让她们在更为平等的起点、更为自然的状态,追求自我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