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破获的高考舞弊案大都缘于“内鬼”监守自盗
解析 内鬼点中监管漏洞 近年来破获的高考舞弊案件大都缘于一些“内鬼”的监守自盗。 2007年河南郸城替考案中,县教体局局长、招生办主任均牵涉其中; 2007年安徽砀山高考舞弊案,当地教育局招办主任、副主任都被卷入; 2008年甘肃天水替考案案发后,甘肃、山东两地公安、教育等系统近50人被依法逮捕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作弊入刑才能威慑 教育考试部门和法律界人士认为,消除高考替考“顽疾”,还需提高参与人员的违法成本。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处理方法,“然而规定仅仅只是针对‘枪手’和被替考的考生,对幕后的策划和组织者威慑力不够。”江西师范大学法律系主任颜三忠教授说,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导致包括替考在内的很多考试舞弊行为的违法成本太低,不法分子肆无忌惮。 颜三忠说,高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舞弊行为频发,已经严重危害社会公平,建议尽快制定考试法并对刑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对考试的全过程作出法律规定,明确对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让参与替考等考试舞弊者受到严厉制裁、付出高额成本。 “作弊入刑,才能起到威慑作用。”广东省考试院副院长黄友文也认为,应尽快出台考试法,从刑法层面加大替考等舞弊行为的惩治力度,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
关键词:高考,舞弊案,替考生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