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起网购有了“后悔权”:7天无理由退货
新规举证责任倒置尚需完善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聂云东指出,目前消费者的维权难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市场缺诚信;二是诉讼举证难;三是维权成本高;四是精力耗不起。 为解决消费者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的问题,新消法做出了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聂云东认为,新消法虽然提出了举证责任倒置,但其规定限制范围较窄,对适用商品也有着严格界定,一般类的商品消费者仍需自行举证。6个月的时间限制显得过于短暂:“比如汽车行业,一般机动车半年时间才刚刚过了磨合期,是否有质量问题根本无法凸显,等出现质量问题或争议时可能已超出了6个月的举证期限。”另一方面,新消法中虽然明确了商家进行举证,但对于举证的范围及证明对象均未作出明确规定,这在实际维权过程中也很可能出现纠纷。 聂云东认为,举证责任倒置的提出,只能说明新消法提出了一个很好的方向,但在今后的实践过程中,可能还会存在以上种种问题,因此举证责任倒置的新规尚需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完善。(记者王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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