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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起网购有了“后悔权”:7天无理由退货

http://www.hebei.com.cn 2014-02-18 14:2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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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信息列入保护范围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或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

  近年来,因住宿、网上购物等因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事件时有发生,而垃圾短信、垃圾邮件更是充斥着每个人的手机,已经成了挥之不去的“顽疾”,有的已经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的生活和休息,甚至人身财产安全。

  我国现行消法中,只规定了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等9项权利,但没有隐私权等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对此,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向他人非法提供。

  新消法还规定,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或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或丢失的情况下,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聂云东表示,这次将个人信息受到保护作为消费者的一种权益确认下来,不失为新消法的亮点之一,新消法中规定很明确,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必须正当、必须有必要、必须明示、必须经本人同意、必须严格保密、必须承担法律后果,规定得非常严格,这应当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突破。

  今后,商家一旦贩卖消费者个人信息,根据新消法第56条规定,将由工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十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关键词: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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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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