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式清退因应付式查处而存在
中央国家机关86个部门和单位清理腾退办公用房365万平方米;山西清理超标办公用房64万平方米,1.5万余个项目被停……各地不断传来清退“好声音”。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水过地皮干”式的“假改革”苗头。如为应付上级,局长、副局长搬到处长办公室,处长搬到科员办公室。(2月10日《京华时报》) 有的打隔断冒充,有的买办公桌冒充,还有的局长搬到处长办公室,目的只有一个,应付中央的禁令和上级的检查。其实,关于办公用房的面积规定,从来不是什么新规,只不过从未得到有效执行罢了;超标办公楼都建好了,如今要清退,除了应付式耍花招之外,大概也就只有落锁空关了——可这,同样是巨大的浪费。 多年来,关于新建楼堂馆所的禁令不断,但“豪华衙门”仍不断涌现。显然,在当下的清退办公楼行动中,很多地方依然保持着“有令不行”的惯性,难以走出形式主义的窠臼。所以,目前多数地方公布的清退数字都很笼统,只涉及单位总人数和清退总面积,清退出来的房子作何用途未作进一步说明。真正意义上的清退行动,显然不应该是这样的,多出来的办公楼绝不只是落锁空关就算完事。 说白了,应付式清退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的监管机关满足于此,只要各单位或真或假地自行清退出来,就算做完了这个“规定动作”。关于应付式清退,媒体知道,公众知道,那么监管机关知道吗?他们身在其中,难道不应该比媒体比公众更清楚吗?为什么诸如局长搬到处长办公室的卑劣把戏,还能玩得转?那些多出来的楼堂馆所,之前为什么能够建起来,难道不应追究责任吗? 应付式清退因为应付式查处而存在。在第一阶段的各单位自行清退之后,现在应该进入第二阶段,也就是严肃查处阶段,看各个单位的自行清退是否真正落实到位;然后,应该对本地的行政办公用房进行登记造册,对不同单位进行有效调配实行合并办公,尽量让多出来的办公楼以整栋或整层的形式进行市场化操作,或出租或拍卖。惟其如此,清退办公楼才算是动了真格,不至于陷入应付式清退的形式主义之中。(盛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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