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落实 必作于细
精打细算传统不能丢 反浪费条例和公务接待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目标。严格贯彻执行的过程,也是让精打细算的优良传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过程。 “公而忘私,国而忘家”,是古来为政的优良作风。然而,现实中许多机关干部并没有形成节俭习惯,“花公家钱不心疼”。鉴于此,贯彻落实《条例》,就要继续出台相关细则,把公务消费与个人责任挂钩,把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注入每一项公务行为,促使每一笔经费的效用最大化。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条例》和《规定》落到实处,还需要配套制度做更精细的安排。比如,健全财政经费预算管理体系,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增强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严格无预算和超预算的支出。当“细”的制度贯穿公共行政的全部链条、各个环节,《条例》、《规定》的作用才能充分发挥,也才能倒逼领导干部从骨子里学会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上。(周卫平) 问责切莫“踩空挡” 《条例》和《规定》的出台,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对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祭出了“紧箍咒”。然而,要真正确保《条例》执行不变味不走样,还应认真解决实际执行不力的痼疾,严防问责“踩空挡”。 《条例》要求党政机关接受10个方面的监督,虽然力度很大,但也要防止出现空白区。有的单位在督查时蜻蜓点水,发现问题搞“下不为例”,造成督而不查、查而无果;有的单位只是内部象征性地“出出丑”,相关处罚却没有下文;有的单位拿制度当摆设,从不痛打板子。这些“踩空挡”的现象,直接影响贯彻的质量。 确保执行不走样,就应把问责的利剑指向不执行的人和事。一方面,完善机制。要逐级细化执行制度、明确具体责任人、实行问责制,完善执行责任追究制和执行考评体系,将落实情况与年度考核相挂钩,并与干部评先树优、提拔重用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及时督查。督查部门要及时查处那些违反制度规定、干扰执行的行为,对那些搞变通、钻漏洞的,露头就查,及时批评惩戒,对那些明目张胆、屡禁不止的,要敢出重拳,保持高压态势。同时,问责要“问”到具体人,不但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曝光典型,营造敬畏制度、令行禁止的氛围。(张杰) 立于细更要行于细 细化标准、全面规范,《条例》的制定出台,《规定》的随后问世,为遏制机关浪费、狠刹奢侈之风安装了细密牢固的“防护网”。网眼小,漏网之鱼就会随之减少,渔网牢,对狂躁之鱼的约束就更有力。 然而,制度起作用,关键在于执行。防护网如果只是摆着不用,何谈奏效?漫无目的随意撒网,流汗出力却始终浮于表面,狠刹浪费只能是空谈。所以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则立于细,更要行动化于细。 一曰“细”于接地气。网眼变小,更要结合实际。具体执行中,不仅要盯住常见问题、公共问题,更要发现“特殊案例”及“本地问题”。从严“过筛”,从紧“收网”,把奢侈浪费问题找细、找全。二曰“细”于打板子。要细化惩处标准,严格执行惩治,杜绝“漏网之鱼”。用持久的刚性约束力,把干部思想紧一紧,惩治板子该打就打,确保《条例》和《规定》能落实、能见效。(刘政) |
关键词:反浪费条例,公务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