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汪金友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宣布,将把“失信者”信息整合至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以便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这意味着,“失信者”今后在贷款和经营等诸多方面,将面临重重的鄙视和拒绝。(11月15日新华网) 一个月之前,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就按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把第一批82名“失信者”的名单,公布到了该院的官方网站上。不仅向本人送达了“失信决定书”,而且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此后,“失信者”资产及金融类服务屡屡遭拒,生产经营举步维艰。 这里说的“失信者”,又称“失信被执行人”。其被命名的主要依据,就是“借钱不还”。其中有的是从银行贷款到期不还,也有的是从别人手里拿的货款逾期不还。不是一般的不还,而是没有道理的不还。由于赖账不还,所以被对方起诉到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定欠债人限期还钱。但这些“老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者东躲西藏,或者隐匿资产,或者暴力抗法,不仅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而且影响了社会公平和稳定。 几乎每一个“失信者”,都能找出自己的理由。比如“资金紧张”,所有的钱,都压在原料和产品上;比如“市场遇冷”,大量的货物卖不出去,所以难以周转;比如“突发事故”,突然出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故,导致一时难以还钱;比如“别人欠我的钱,因此我才欠你的钱”,如果别人还了,我也一定会还。 听起来头头是道,但背后却充满了自私和蛮横。你既然没有那么大的能量,为什么要搞那么大的规模?占用别人的资金去做自己的生意,更是对他人合法利益的肆意侵犯。至于经营不善或三角债务,也多是源于个人判断失误,不能让别人“买单”。 最可恨的,是那些“高消费的老赖”。当初找你贷款或借钱的时候,就像一个孙子,整天跟在你的屁股后头,办法想绝,好话说尽。可当他把钱拿到手以后,马上就变脸。打电话不接,上门找不见。即便闹到法庭上,他也是两个字:“没钱!”然而,他却整天开着豪车,住着豪宅,穿着名牌,吃着大餐。别人来讨债的时候,脑袋摇得像拨浪鼓。而到自己消费的时候,却一掷千金,想花多少钱就有多少钱。 生活中确有一些不幸者,比如福建有一位农民,贷款6万元去种草莓,结果在公交车上被盗。他83岁的母亲闻讯后,卖了两间房子替他还上了贷款。浙江苍南县一位70多岁的老父亲,三个儿子下海全部遇难,欠下80多万元债务。此后,这个老人表示,一定要帮儿子把债还清。为此,他一边替人织网,一边起早摸黑捡破烂。他的行动,感动了很多人。人们称他为“诚信老爹”,并积极为他捐款,现在债务已基本还清。 “失信者”不是不幸者,而是刻意的损人利己者。曾经有一个女孩,到办公室找我,说她是我儿子的同学,遇到了急事,想找我借几百元钱,明天就来还。我听说是儿子的同学,借钱又不多,马上就掏了几张大票给她。可是,已经过了几年,再也没有见到她的踪影。我替她担心,这样的日子,能幸福吗?能心安吗? 李嘉诚曾经说过:“你必须以诚待人,别人才会以诚回报。”社会越来越公平,通讯越来越发达。如果谁还敢走投机无赖之路,那就只能把他列入“失信者”名单,并公之于众。让所有的人,都躲他老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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