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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选手没有法外特权

http://www.hebei.com.cn 2013-11-05 09:1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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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下午,奥运冠军孙杨驾驶一辆白色“卡宴”与公交车发生追尾事故,后被当地交警部门查证为无证驾驶。4日下午,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孙杨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以7天的行政拘留。同时,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也发布了对孙杨的处罚决定:停赛、停训、暂停一切商业活动。

  孙杨不是第一次成为负面新闻的主角了。在奥运会上勇夺金牌后,他就和自己的教练屡传不和。明星运动员和授业恩师,同心协力于微时,龃龉不断于达时,这是中外运动场上屡见不鲜的故事。孙杨师徒反目,又重归于好,这样的消息并没有引起公众太大的注意。然而,这次的交通意外好比是推倒了多米诺骨牌,孙杨的一系列问题由此进入公众视野:休假期满后逾期不归,私自前往泰国旅游;无证驾车,甚至还拍摄汽车代言广告……

  严格说起来,孙杨身上出现了两个层面的问题:首先是纪律意识匮乏。孙杨作为现役运动员,一样受到运动队各项纪律的约束,而按期归队是对一个专业运动员起码的要求。然而孙杨在休假期满后既不归队,也不报告行踪,显示出了目无管理规定的散漫习性。其更严重的问题在于法制观念淡薄。开车上路前要考取驾照,这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也是对他人安全的保障,这条《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是尽人皆知的,可是作为万千宠爱集一身的孙杨却对此视若空气,不但在电视广告中风驰电掣,还把车开上了现实中的道路。尤为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孙杨被查后没有实话实说,而是谎称“有证”,意图蒙混过关,逃避惩罚。

  作为一介公民,遵纪守法是应尽的义务,诚实守信是应有的追求,孙杨没有做到。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言出有中、行为世范应是努力的方向,孙杨也没能满足大众的期许。犯下错误就要承担责任,有了违法行为就要依法制裁,孙杨所受到的纪律处罚和行政拘留,是对他本人的教育,也是对那些因为身负特殊技能而飘飘然忘却纲纪者的警醒。当然,孙杨还很年轻,今后的路还长,薄示惩戒是为了治病救人,不是为了“一棍子打死”。以前也有过很多优秀运动员,在犯下大错、受到惩罚的情况下知耻后勇,重新攀上运动高峰。

  实际上,“一成名就膨胀”是体育明星常犯的毛病。这种问题反复出现,除了运动员年轻气盛把握不住自己的因素之外,也有其他方面的诱因。运动员在全运会上收获金牌,会成为家乡的英雄和地方体育官员的宠儿。运动员在奥运会上勇夺冠军,会成为民族英雄和全民的宠儿。不管是官方还是商家,在奖励英雄和宠儿时是不惜荣誉和重金的,而奖励之外的优待和关照也绝对是“超国民待遇”的。在鲜花和掌声齐飞,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环境中浸泡一段时间,有些体育明星开始自我膨胀,谋求特权。开始也许只是生活细节上的特殊要求,领导破例允准了。后来可能是对运动队纪律的偶尔打破,教练也没太当回事。发展到最后就是妄自尊大,视纪律如无物,教练和领导再想约束,已经没那么容易。千里之堤何以溃于蚁穴?因为把金牌看得太重,不知不觉间赋予金牌选手以特权,终致“尾大不掉”。

  奥运冠军确非常人所能,予以重奖并不为过。然而奥运金牌只是表明我们在某一竞技领域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不应该被赋予过多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意义。改革开放之初,奥运金牌曾经极大地振奋了民族精神。时至今日,“体育的归体育”已成为公众的共识,“唯金牌论”正在被大范围扬弃。有了心平气和面对金牌的气度,也就有了心平气和面对金牌选手的基础,不因金牌而大开方便之门,防微杜渐地约束金牌选手,这既是对运动员负责,也是对体育精神的皈依,更是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李星文)

关键词:孙杨,无证驾驶,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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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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