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为何跑不赢雨水
8月30日凌晨至9时,深圳普降暴雨,局部大暴雨。在这场大暴雨中,一名女司机开车受困,遇险途中她拨了4个求救电话,但终未赢得生机,溺水而亡。(8月31日《广州日报》) 暴雨无情,悲剧再现。一个活生生的人在城市的道路上溺亡,而且是在已经报警、等待救援的过程中慢慢地溺水而亡,实在是让人扼腕,让人遗憾。对于这样的悲剧,我们应该反思个体的自救避险意识,应该反思城市的排水能力,应该反思恶劣天气的预警机制,但更应该反思的是应急救援为何如此迟缓。 城市内涝吞人的悲剧总是有着相似的情节。每个被困在水中的人都会报警,然而,险情发展迅猛,等到救援人员赶来时,一切都迟了。我们不禁要问,在十万火急的险情面前,在生命近乎绝望的呼救声中,救援反应能不能更迅速一些?救援效率能不能更高一些?救援方法能不能更科学一些? 在深圳这起悲剧中,女司机童某在当天4点40分给丈夫黄某打电话,称已经报警,而南海救助局称6点20分才接到公安部门转来的警情,按照这两个信息进行计算,公安部门从接警到做出关键处置,反应时间竟然至少长达1小时40分钟。呜呼!在这么长的时间内,警方都做了什么?如果警方能够在第一时间对险情做出准确评估判断,如果能够对童某的自救进行连线指导,如果能够调度距离险情最近的警力或其他救援力量进行救援,童某获救的几率无疑会大幅增加。 此外,南海救助局在6点20分接警,直到8点左右才派出蛙人将遇难者打捞出,从接警到实质救援之间的时间跨度也为1小时40分钟左右,这个时间跨度也是漫长的,是让危在旦夕的生命等不起的。诚然,救援会受到恶劣的天气、不通畅的道路以及不明水情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有一定的困难,但是,南海救助局是否在最短的时间内召集了最合适的救援人员?是否派出了直升机等最高效的交通工具以及救援工具?救人的关键就在于一个“快”字,为了一个处在险境中的生命,有关部门应该这样做,也值得这样做。如果没有这样做,那么,救援工作就是迟钝的,就还存在明显的短板。 救人是否迅速,表面看是一个时间问题,背后反映出的实则是作风问题。如今,通讯如此发达,交通如此便捷,救援工具和救援技术如此先进,警力遍布城市的各个角落,及时派出救援力量应当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如果有关部门都能够秉持“一切为了群众”的理念,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最为重要的位置,把险情当作命令,做出最快反应、付出最大努力,相信我们的救援就会更快、更及时一些,类似的悲剧也就不会再次上演。(李英锋) |
关键词:应急救援,暴雨,溺水而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