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谣,更需真相为伴
说秦火火“谣翻中国”,夸张之意不言而喻。人们无非想表达对这个男人网上不靠谱的行为方式的不屑与嘲笑。但这并不影响他在电脑前拍拍脑袋,就能换来每月8000元的薪水。 比如7·23动车事件后,秦火火看到有人说,不同国家,对于突发事件中的死伤者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有人猜外国人得赔1000万欧元,有人说得2000万欧元。秦火火觉得,“这都太少了,不如说3000万欧元”。于是“意大利遇难者赔偿了3000万欧元”的谣言,便在他的键盘上拍出来了。 另一个极端的例子是关于“李天一不是李双江的亲生儿子”这句著名谣言。秦火火的依据是,“我对比了一下李天一和李双江的照片,觉得他们长得不像”。秦火火拍拍脑袋,就这么定论了,发布了。 在这个“信不信由你”的荒唐舆论氛围下,将谣言与真相的甄别,任由受众作出判断,实在是过高地估计了13亿中国人的识别能力。它一方面反映了真相的滞后、甚至缺席,也反映了对待谣言的制造与散布,缺乏法治的招数。此番秦火火以及尔玛公司被端,是法治对网络谣言的一次严厉的打击与干预,这也为今后治理网络谣言,提供了法治的样本。 秦火火们谣不翻中国,但足可以谣得翻任何一个似乎与他们既无仇又无怨的社会角色。这是因为,在中国,谣言的制造与传播,已经成为公司化运作的劳动过程,一支支商业化了的网络水军,正成为舆论场上的搅屎棍,名人们首当其冲,成为他们暗藏着利益设置的枪口之下。拿8000元月薪的秦火火,只不过是冲冲杀杀的过河小卒而已。这次北京警方拿下的尔玛公司,便是“信不信由你”的舆论环境,催生的一个怪胎。 谣言市场化、价值化,背后反映的需求关系十分可怕。它可以是官场对手之间的攻讦需要,也可以是商业竞争对手之间的毁谤需要,甚至可以成为不同政见者之间的压制需要,其背后的政治目的比台面上的商业目的更引人深思。一个社会,如果这些都可以花钱交给专业的公司来运作,那么,自媒体时代,就是一个水军四起的“兵荒马乱”时代,任何一个想说几句真话、实话的网民,都有可能被水军所包围、所攻击。 谣言止于什么?对于这个命题,智者说、真相说、法治说……自媒体时代到来的中国,至今没有达成共识。现实的教训是,止于智者是个不靠谱的理论。那些名人大V够“智”了,他们都能在这潭浑水里难以自清,有的甚至充当了传播谣言的铁杆推手,遑论那些突然面对海量信息的普通网民。将止住谣言的希望寄托在智者身上,无疑是个乌托邦的幻想。 谣言只能止于真相与法治的双管齐硬,并且缺一不可。离开了法治手段支撑的真相,难以敌得过利益驱动下的恶意掩盖。而离开了真相的法治手段,又失去了能够立足的事实支撑。两手不同时过硬,即便谣言不能卖钱,人们也会当真。 商业趋动下的谣言,既有恶意伤人的谣言,也有空穴来风的谎言。既有污辱攻击型的,也有恶捧赞美型的。依法治理网络谣言,既要锁定造谣的网络推手,也不能放过依靠手中的权力删除网络真相的“秘密杀手”。倘若将未经证实的信息,统统归为网络谣言,而不能提供证实过硬、经得起检验的事实真相,那么,即使扑了秦火火这把收钱的明火,却难以扑灭民众看不到真相的内心怄火。 依法治谣,只有与真相辟谣绑在一起,才能显示出过硬的力量。(刘雪松) |
关键词:秦火火,谣言,网络推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