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结算”漫游越快越好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要求,逐步推开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选择在部分省份试点,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7月24日人民网) 实行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就像是手机漫游,不论走到哪,只要进行了消费,都能及时的进行结算,这对参加了医疗保险的病患者可以减少繁杂的报销手续,方便就诊,一卡在手走到哪都能享受到医保的实惠。 但是这一利好政策要实施并不容易,2011年7月正式实施的《社保法》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要求三年内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异地接续”。如今选择在部分省份试点,说明已经迈出实质性的一步,跨省漫游的坚冰已打破。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不少老人从户籍地到外地与子女生活;大量的大中专毕业生异地就业;尤其是二亿多外出务工者。谁也不能保证出门在外不生病,而因为医疗保险不能全国漫游,给他们带来种种不便,难以完全享受医疗带来的实惠,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 异地就医实行漫游从技术上来说并不难,建立网上信息库就能办得到,何况手机、银行卡等都能漫游,医疗也不是个难事。问题的症结在于各方的利益分配。客观的说,外来人员多的地方医疗负担相对就重,地方财政确实要增加负担,这是一。再则,不同的医院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同是看一种病,收费有高有低,在医药体制还没有完善的情况下,医院开大处方,得回扣的现象时有出现,因而,地方与地方、医院与医院之间都互相防备,生怕“肥水流入他人田”,能拖则拖,能推则推。 建立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是一项改革,要着力推进,应完善机制,如:各个医院收费价格、检查费用进行统一核定。尤其是应提供更广泛的医疗就医范围让病患者挑选,不能只局限于公立医院、重点医院,其它非公立医院、非重点医院也可同时实行,让患者有充分的挑选余地。要严格约束开大处方弄虚作假者,对一些发漫游财的医院应进行严惩,对一些故意刁难阻碍医保漫游的部门应进行问责。不能靠自觉,应进行刚性的实施。 实行跨省异地就医漫游是惠及民生的大好事,不能拖,不能等,尽快展开。由此,各级部门要有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同时,国家财政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政策扶植,如此才能加快进程。(罗瑞明) |
关键词:异地就医,结算,漫游,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