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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与物质——论“善行”(六)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28 07:4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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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瑞耕

  “善行”,从主体上讲,是一种道德要求,是一种精神行为。

  但是,它与物质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之间并不矛盾,有时候联系还很密切。

  古人所谓“仓廪足而知荣辱”,“良心丧于困地”,是强调通过物质水平的提高来提高人们的社会觉悟、良知。

  但这种关系不是机械的,而是值得加以分析:

  一方面,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在“物质”问题上的“善行”就会更加自然自觉自动,比如一个人有100万,你让他拿出10万做慈善,就比较不成问题;反之,如果一个人只有1万或者几千元,你要求他拿出许多钱出来做慈善,就不那么实事求是了。

  另一方面,在实际生活中,事情比较复杂:有的人只有100元,但他也甘愿拿出50元给那些更困难的人;而有的人腰缠万贯,却“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

  这就启示我们:不能认为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的“善行”就会自然而然产生,于是放松道德教育和精神带动,而要下工夫来做许多道德进步的艰苦工作。

  本文所说“精神与物质”,包含两层关系——

  一,人们应该有精神上的追求,一个人生活在人群中、社会上,一事当前,只想到自私自利的金钱物质,是很无聊的事情;而有丰富的精神生活,高尚的精神追求,经常“利他”、“利公”、“利社会”——人们对你很高看,则是一件内心非常愉悦的事情。

  “人有难处帮一把,胜过庙堂烧高香。”也是这个道理。

  二,对于人们的“善行”,应当有激励,包括物质上的激励。比如一个人丢了10000元钱,人家捡拾到了而归还给了你,那么。你拿出其中的300元、500元、1000元作为酬谢,难道有什么不应该吗?我看就不仅不框外,而且必须这样。

  比如:义务、义工、志愿者,都是很高尚的,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从另一个方面看问题:这样长期的无限制的“义务”下去,不符合社会主义的劳动分配原则,也是不可能长期坚持。

  在这个问题上,我看广东中山公交公司的做法就比较有道理:员工每做一件好事,都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存入公交公司为员工所开的“道德银行”账户中,当积分累积到一定数量,还能兑换相应的奖品。2012年年8月起推出了这项“好人好事不白干”的活动,得到了员工的积极响应。

  本系列评论之三《助人与受助》,说的是四川成都陈小玲的故事,如今,她店里的彩票销售生意红火。“在经过媒体的报道后,无论是彩票销售还是房产中介,人气都更旺了,有些人还慕名前来,生意好了许多——真可谓‘善心有了善报’。”陈小玲指着墙上贴着的“诚信为本”四个红色大字说:这四个字从她接手这家店起就伴随她到现在,也是她多年来坚守的信念,她一定会坚持下去。

  ——当“善”真正有了“善报”,那么,“善行”的蔚然成风也就有了切实的希望。

关键词:精神,物质,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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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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