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渤海潮>>长城时评

助人与受助——论“善行”(三)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25 07:58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储瑞耕

  “善行”,一定是相互的。

  坚持“善行”的一个重要的思想基础,我认为是“设身处地”。——一个人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遇事能够自觉地设身处地,就能够比较好地解决许多人际的、物质的、思想的、情感的关系。

  比如:人们常说“返哺之恩”,意思是雏鸟长大,衔食哺其母。其母养育其子,是“助人”;其子长大后,其母得哺,是“受助”。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两个方面都要下功夫做好。

  ——在家庭生活中孝老敬老,对长辈报答养育之恩、担当赡养之责,很困难吗?我认为并不困难,而是生活常识的常识。当我们坚持自觉地“设身处地”,事情就好办了:昨天父母养育我们,我们今天赡养父母;今天我们养育子女,明天子女赡养我们。互为“助人”和“受助”,这是自然规律。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又比如:在别人遇到困难时挺身而出、主动相助,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得到他人帮助时心怀感激、知恩图报,是事情的另一方面。我们既反对不热心,不助人,也反对以怨报德、知恩不报。

  再比如:在职业活动中诚实守信,大兴诚信之风。是事情的一个方面;信守合同、履约践诺,是事情的另一方面。我们大力倡导在社会服务活动中践行宗旨、惠民利民,反对不践行宗旨、不惠民利民,更反对背信弃义、坑蒙拐骗,反对损公肥私、坑民害民。

  既然“善行”是相互的,那么就不可以单方面存在。

  我们不能单方面要求“助人”一方做许多的事情,而不要求“受助”一方积极回应,有所表示。因为那样,违背天公地道。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善行”的半途而废,不能持久,最终归于失败。

  有一个“诚信姐”的故事去年发生在成都:20年前,陈小玲从宜宾来到成都。2002年,租下了一间不到10平方米的“铺子”,做房屋中介生意和卖体彩。去年6月,一名女孩在陈小玲的彩票店里买了一张“刮刮彩”,中了1500元。然而,当陈小玲和家人清点当日的中奖彩票的时候,才发现那张彩票的中奖覆盖区还没有刮完,当她刮完彩票剩下的覆盖区时,发现中奖额竟然是150万元。在茫茫人海里,陈小玲千方百计找到了这名女孩,今年1月,这位粗心的大奖得主最终如愿兑奖。

  陈小玲的确是很不错的,值得人们钦佩和学习。但是,很可惜,报道没有说“受助者”——中了150万元大奖的那名女孩到哪里去了?她对陈小玲有什么表示?不过从我们听到过的类似故事中可以断定:她很可能没有给陈小玲什么金钱的酬谢。这就不能不使人感到很不舒服了。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常常只是宣传和强调“助人”和“付出”,而不强调和宣传“回报”和“受助”,比如片面强调“义务”、“免费”、“不留名”,其实这些做法就有失人情之常。实际上,只有把助人与受助两个方面都强化了,事情才能变得更好,“助人”才能持久,好人好事才能蔚然成风。

关键词:助人,受助,善行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芦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