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弃婴事件的强刺激能带来改变?
议论谴责的围观者众,真正出手施救的行动者少,这样让人唏嘘的场面一再出现,绝非社会之福。一个被遗弃的婴儿,一位发病的老者,或者一个急需帮助的路人,面对他们时,你其实就是在面对自己——自己的良心,自己未来所有的可能性。 北京弃婴的母亲遭遇何事,我们无从得知,而列车弃婴身旁留了一张纸条,写着:“我是一名未婚先孕妈妈,过去两年间一直瞒着家人生养这个小孩。如今儿子刚满一周岁,孩子的父亲竟然抛弃我们母子,和其他女孩子在一起,我痛不欲生。可是没有结婚证,我也没有办法。……现在家人也逼着我回家相亲结婚,我实在没脸带个小孩回家,也没有别的办法。”针对这种已经下决心要遗弃孩子的情况,我们的社会能不能逐步完善援助制度的安排? 可资借鉴的,是美欧发达国家的一些经验。近20年来,美国各州陆续通过一系列“安全港法案”,使得“依法安全地抛弃婴孩”成为可能。比如得克萨斯州颁布的“婴孩摩西法”,允许放弃或拒绝抚养婴孩的父母将初生婴儿依法弃置在警察部门、医院、消防部门等地,以确保弃婴生命安全。而在欧洲许多国家的医院或社会服务中心,通常设有一种叫做“弃婴保护舱”的装置。一般是保温箱,里面有柔软的床垫,床垫上装有感应器,一旦有婴孩被放入,就会自动通知负责管理的人,前来取走并照顾弃婴。安全港、保护舱、安全岛等安排,名称不一,但核心都是为无法避免的遗弃提供一种“安全阀”机制——遗弃可能发生,但至少生命不会夭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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