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园大学的“恋爱登记制”
高校情侣早已成寻常一景,可如果要将这恋情登记在案,再配个“爱情顾问”指导学生该如何谈恋爱,如何和平分手,你愿意吗?日前,武汉汉口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推行“恋爱登记制”,对恋爱学生摸底,并由老师充当“爱情保镖”,调解情侣争吵,开导分手恋人……对此,掌声和非议声纷至沓来。 大学里恋爱竟要登记,私密化的经历要被校方强行追踪与调和,这个所谓的规定招致众口议论是自然的。我当然不否定当事学院“合理引导”的善意,但恋爱登记制注定是行而不远的。在对个人空间的过度管制与隐私权的自发保护间,大学生们“天然”地会倾向于后者,甚至采取种种“虚与委蛇”的应对手段来让“恋爱登记制”难达校方目的。 我当然也不至于认为,汉口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就古板如斯,致力于要在大学里打造一片无“世俗爱情”的净土。显然,“恋爱登记制”不过是出自一种习惯性的教育和管理冲动。换言之,支配此种制度出台的仍是根深蒂固的“不把学生当公民”思维。大学执意要摆出“老大哥在看着你”的表情,只把学生当“管理对象”,忽略了他们的公民权利与自治能力。 倘若探究得更深入一些,说到底“恋爱登记制”依旧只是大学校园里无处不在的行政主义的一个剪影,过度忽略学生的主体性而依赖于行政命令下的治理效果。这令人想到龙应台所说的“幼稚园大学”,即表现在生活上,就是教育者采取怀里“抱着走”的方式;表现在课业上,就是教育者用鞭子“赶着走”的态度,而它们都说是“为学生好”。对此,我只看到了一条“不把学生当公民”的大学管理新闻,在我看来,祛魅、脱敏比单一的管制手段更重要。(王聃) |
关键词:大学,恋爱,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