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掉的不只是烟头 还有作风
去年11月26日,武汉一纪委干部柏某驾车途经汉口后湖大道时,从车窗扔出一个烟头,被市民抓拍举报。“我本人就是做纪委工作的,原来都是我接受举报去查别人,现在自己也被举报了。扔个烟头算什么?举报的人太无聊了,抓住这么点小事不放!”柏某在专班处开口便道。(2月28日荆楚网) “这么点小事”也能让你“摊上大事”。因为你丢掉的不只是烟头,还有干部应有的为政作风。 柏某首先是一位公民。在公共场所应该遵守社会公德,不该随意乱扔杂物;其次身为机关干部,在公众面前,更应注意言行,时刻起表率作用;最后是纪委干部。敢问,是不是如同乱扔烟头一样的作风问题都是小事,不值得去查? 作风问题无小事。面对市民指责,干部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何况柏某确实有过车窗抛物的不雅之举。其实他只是许多作风不正干部的一个很小的缩影。不用说扔烟头,就是公款吃喝、公权私用等歪风邪气,只要是针对自己的,总能成为小事。用“严于律人,宽以待己”形容他们,再合适不过。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干部应时常自查自纠,对于自身存在的作风问题,要避免一副“无所谓”、我行我素的姿态。从“倒戈”的腐败高官中,我们不难发现,从“包公”到“和珅”,转变者不在少数。多少次警钟敲响,都在告诫干部,为政作风不能出现任何裂缝,否则,贪腐的“毒瘤”必会趁机侵入,将你“粉身碎骨”。 中央政治局曾在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纪委干部更应如此,要查别人先要管好自己。 诚然,扔一个烟头没有那么恐怖,所以也就罚款100元。但令人咋舌的是,柏某作为一名纪委干部,如果坚持自己那般“大事小事”标准去查案,忽视作风“细节”,许多涉及老百姓利益的“小事”是否会被“搁浅”?其实,如果作风一旦出现“短路”,干部为民服务的思想也往往无奈“停电”,这是用100元也买不回来的损失。 细节往往决定人的作风、态度及其成败,小事也能折射出一个人的本性、品质和道德。莫把“扔烟头”当小事,改作风还需从此抓起。(董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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