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工资保证金非治欠薪最优药方
为防老板跑路,工人拿不到工资,江苏高邮要求企业缴存每个工人3000元到6000元的工资保证金后才能招工开工,但不少中小企业因无力承担,春节过后纷纷歇业。(2月23日《现代快报》) 高邮当地政府这种做法属一种风险预判。首先,欠薪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与社会问题,关系到经济秩序与社会稳定,帮助农民工讨薪一直是“国家工程”,而未雨绸缪防止企业跑路导致欠薪问题发生,进行这样的制度设计与执行,有一定作用。其次对风险苗头的及时性应对。由于利润率的下降,融资和人力成本的增加,服装企业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生存压力。高邮亦出现了企业跑路,工人拿不到工资而到政府上访的情况。作为一个已经发生并可能出现更大风险的行业,政府对缴纳工资保证金的“行政强制”进行扩大,确实有其合理性。 不过,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主来说,流动性资金本就有限,如果把生产性资金用于人力资源的成本担保,意味着其还要筹集等量的资金,这可能是在融资上本处于绝对弱势的中小企业无以承受之重。 正如专家所言,要放水养鱼,就得给中小企业的生存减压,当其有了利润空间才会真正发得起工资。防止欠薪的手段有很多,无论是事前、事中和事后,都有许多成熟的经验。更何况,在一个成熟的市场里,若有完备的诚信体系,以及健全的监管机制,是可以发挥关口前置作用的。 虽然高邮有关部门的做法有其合理性,也有类似的法律原则,但作为强制手段的延伸与扩展,其运用还应慎重并兼顾于社会公平,也违背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的初衷。要知道,中小企业数量众多,跑路风险高发是其固有特性,如何实施一套更为合理有效的管理手段,也是公共责任与智慧的检验。(堂吉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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