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不应“为名所累”
中国信访制度迎来重大变革。据昨天的新京报报道,记者近日从权威部门获悉,国家对各省市不再搞全国范围的信访排名、通报。此举意味着,实行8年之久的“信访排名”将走入历史,有专家表示,其力度影响程度,不亚于劳教制度的改革。 与以GDP论英雄一样,“信访排名”发挥了一定的维稳作用,但副作用也很大。如果说“GDP排名”是当下环境污染的重要污染源,那么“信访排名”便是法制环境的PM2.5。一些地方为了排名,软的不行来硬的,解决问题不力,“控访”很卖力;化解矛盾没办法,“截访”办法花样百出。甚至借助黑恶势力非法限制访民人身自由,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信访排名”的确到了该走进历史的时刻。 就“信访排名”的初衷来说,并非出于恶意。制度的设计初衷是要通过排名、通报制度约束地方政府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问题是排名的异化,本该是为民生服务的排名成了终极目的。取消“信访排名”本质是让信访回归本来面目。 “枫桥经验”之所以成功,原因正是在于放低身段“下访”,而非在高高的衙门中坐等“上访”。借用枫桥一个民警的总结,“枫桥经验”其实就是六个字:勤、帮、靠、快、公、活。这六个字用在信访工作中也非常合适。类似依靠“下访”化解矛盾的基层经验其实也不少。譬如杭州市上城区的“平安365”社会服务管理平台系统,其他地方的“老娘舅”试验。它们共同的特点都在于,信访宜疏不宜堵,“把矛盾化解在当地”,而不是用强力保卫名次,制造民意的堰塞湖。 事实上,从枫桥经验看,“下访”之所以能真正成功,不仅是因为信访回归了本来面目,也因为法治回归了本位。“枫桥经验”是法制的成功,更是“法制文化”的成功。中国传统文化是“无讼”的文化,注重民间调解的作用。以家族、村社为单位建构完整民间调解网络体系,是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在现代社会仍有积极意义。“枫桥经验”的精华也在于,做到了法制和文化的成功嫁接。 “信访排名”走入历史,“枫桥经验”走出历史,并非是历史的偶然。从长远来看,信访需要从法制和文化两个维度,找回其制度设立的初衷。信访制度变革不光意味着信访工作应当依法行政,还在于最终以法治终结一种“信访不信法”的观念。(付瑞生) |
关键词:信访排名,变革,民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