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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购物不要忘记“3·15”

http://www.hebei.com.cn 2013-11-11 11:2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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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光棍节,电商大战已经悄然拉开序幕,有的商家还表示,打折与优惠,并不仅限于“双11”这一天。今年的“双11”,也被网友称为“史上最强网购潮”,一时热闹的网购背后,网购维权也引起人们关注。

  网购有风险,购买须谨慎。在“火拼”之时,如果没有保持足够的警惕,很容易上当受骗。“双11”都会是消费者的“血拼日”,从当前各大电商的炒作势头来说,应该不会有大问题。但在网购陷阱、网购诈骗存在的现实土壤下,消费者货比三家、理性消费等意识,的确不能被抛却与遗忘。

  或许很多人还记得,10月下旬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审稿曾引发关注,其中规定了消费者7日内无条件退货只需承担运费、在何种情况下网络购物平台需要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等。似乎,消费者维权又多了一把利刃。但事实上,此法要正式实施,仍要等到2014年3月15日。在这个空档期,其实潜藏着更大的消费风险。更何况,即便新消法实施,也未必能筑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屏障。

  因而,在这个“双11”里,一些常识必须得到重申——理性进行消费与购物,才是最好的维权。在消费者自我进行防御时,警方应加大对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哪怕不是在“双11”,也不应松懈,而应常态化,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龙敏飞)

关键词:双11,购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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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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