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国际巨头 内外有别店大欺客
有调查发现,两款纽崔莱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已经过期,却仍在售卖;同时,两款专门针对儿童的保健食品涉嫌无保健食品许可证号,却宣称其有保健功能。北京市药监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到期后再生产的产品即为无证产品,可进行投诉。(6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 尤为引人注意的是,安利产品的“美国版”和“中国版”还存在不小的差异。安利中国的官方网站列出的“特点”之一,是“每片提供250毫克高含量的维生素C”。然而,安利官方网站显示,维生素C美国版含量为500毫克/片;美国版安利倍立健宣传的功能仅为提高免疫力,并注明此功能未经FDA认可,且强调不能用于诊断、治疗、治愈以及预防任何疾病。而国内版安利倍立健的说明书上则直接声称功能试验证明具有增加骨密度等保健功能。 国际巨头种种“店大欺客”行为,分析其原因,一是利益驱使,二是违法成本低。在我国,法律法规不完善,处罚标准太低,助长了这些国际巨头的嚣张气焰,才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国际巨头。安利既然是国际巨头的明星,就得有明星的样子,现在却涉嫌违规销售保健品,不做守法纪、重信誉的企业公民,不是太令人失望了吗? 由于保健食品使用周期长,对安全性的要求高,为提高公众食品的消费信心,保障食品的安全,避免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必须实施最严格的监管,让胆敢以身试法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甚至“倾家荡产、人头落地”。同时,需要不分大小、国内外企业一视同仁地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法规,对大型企业更应该严格,绝不能让国际巨头得寸进尺,特别要警惕国际巨头带坏头!(曾春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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