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万元能否买来“城管解药”
近日,武汉“摆摊城管”引起关注后,武汉市城管委新闻宣传负责人叶志卫否认“作秀”说法,他表示:“我们强力管理,被指责暴力,我们采取眼神、鲜花、体验执法,被质疑作秀,到底要我们怎么做?有什么好办法说出来,我们奖励1万元。”(《新京报》6月19日) 究竟怎么做才能既实现管理效果又不被公众质疑?这显然是武汉城管部门现在最烦恼最困惑最无奈的事情,为此,通过奖励1万元来征集工作办法。尽管走群众路线——倾听民意、吸收民智的初衷是好的,但武汉城管这次公开悬赏征集工作办法很可能同样会遭遇各种质疑,比如,奖励的1万元从何而来——是财政拨款还是城管罚款?有没有纳入预算并经过人大审批? 坦率地说,笔者不认为武汉城管的眼神、鲜花、体验执法等是作秀行为。虽然在某些地方确有政府部门包括城管存在作秀之举,但武汉城管在执法上的种种探索不应该被轻易质疑,因为其“温柔执法”的效果大大强于暴力执法;而且,任何有利于改善城管形象的执法探索,都应该被鼓励。 武汉城管部门此次悬赏1万元征集工作办法,既是无奈之举,也是积极作为。不排除它能征集到一些解决城管部门困惑的好办法,毕竟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而且还有1万元奖金来激励。而征集到的办法也有望开创武汉城管工作的新局面。 当然,奖励1万元甚至更多的钱,也买不来治疗城管“困惑症”的“解药”,毕竟“城管病”非一般的“病”。即使花钱征集到工作办法,也可能是治标不治本的外在“膏药”。 其实武汉城管部门根本没必要花钱征集工作办法,如果系统回顾社会舆论以及专家对城管工作的各种意见,就能找到解决困惑的办法,就看武汉城管部门能不能“慧眼识珠”,能不能从各种意见中找到解药。另外,如果认真倾听城管执法对象的意见,也能找到解决困惑的“药”。 各地城管部门应该也清楚,城管执法之所以屡屡陷入尴尬、困惑,绝不仅仅是少数城管人员打人这么简单,而是有多种深层原因。比如,各部门的麻烦问题都甩给了城管部门,而城管部门却长期定位模糊,其体制始终没有理顺。尽管城管不断“扩权”,但决策与执行没有分离,编制问题也没有解决。城管执法权也反复易手,如土地执法权先归城管部门后归国土部门。这些问题都让城管部门深感体制之痛。 另外,城管难题的根源在于城市公共管理的大思路不清晰、不正确,比如只重视城市外在形象,而不重视城市内在形象——改善民生;管理城市存在本位主义,而没有真正换位思考;重视强制管理而不重视人性化管理。我们必须反思,城市是谁的城市——是由权力主宰还是市民主宰?也有必要反观国外,对比中外城市管理的异同并学习域外先进经验。 最后,制度问题不容忽视。尽管有立法权的城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了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但地方城管制度良莠不齐、权威性不够。因此,我们不妨借鉴海外成熟的城市管理理念、立法理念,结合我国国情,制定自己的城市管理法,以实现城市管理职权的国家法定。(冯海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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