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与干部——论“善行”(九)
●储瑞耕 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种在“善行”问题上的偏见,应当加以纠正和避免。 什么偏见?就是把“善行”小事化、狭隘化、琐碎化,好像“善行”就是拾金不昧,就是尊老爱幼,就是文明礼貌,就是扶贫助弱,就是买卖公平,就是信守诺言,总之都是平常百姓、人民群众应当做好的事情。 那些是不是“善行”呢?当然是。但是仅仅这样来理解,我认为就不够了,而且在实践中容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那就是:我们的某些政府工作人员、我们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中高级领导干部,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游离”于、“超出”于“善行”的社会实践之外,以为“善行”是“小事”,是成千成万普通老百姓的事情,而领导干部是干“大事”的,“善行”的“小事”与他们没有关系。 这就偷换了概念,否定和歪曲了“善行”的本质了。请问: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不是“善行”的题中应有之义?下功夫来为成千成万普通老百姓解决他们面临的就业问题、生存问题、环境问题、医疗问题、养老问题,等等,是不是“善行”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是,必须是!质而言之,共产党员、各级干部应该成为天下最大的“善行”的信奉者、实践者!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是自古以来官员的一种“官德修养”,是一种“高情感”、“高素质”的反映,是官员“善行”的思想基础。 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那样宗教般虔诚地对待人民群众,老干部的光辉样板杨善洲那样一丝不苟、全心全意,把整个人生奉献给人民事业的精神,真正是天底下最大的“善行”! 而与之相反,那些台上说起来头头是道,底下做起来鬼头鬼脑;“要求”、“号召”、“鼓动”别人振振有辞,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却有许多“上不了桌子面”的自私自利的丑恶心态和行为,那些脱离群众、漠视人民、官僚主义、贪赃枉法、腐化堕落的人和事,是最大最有害最可恶的“不善行”、“反善行”。 各级干部理应是人群中的精英部分,理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道德楷模,理所当然成为“善行”的忠实的信奉者、宣传鼓动者、身体力行者! 有句话叫做“干部带了头,群众有劲头”,是很有道理的。在“善行”问题上,各级干部的身体力行,不仅能够、而且才能够实际地有力地推动这项活动,而且他们坚持这样做了,在实实在在的活动中,才能更加具体地体现出各级干部的人格力量、德行品质、领导才干,才能更加有力地掌握话语权和指挥权,广大人民群众才能而且一定能更加地信服他们。 |
关键词:群众,干部,善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