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无视程序价值农夫山泉有点悬
不管农夫山泉在哪个实验室里进行检测,也不管最终报告显示其质量是如何高,也改变不了农夫山泉饮用水执行的是一个本该“即行废止”的地方标准。 经京华时报及媒体同行的努力,瓶装饮用水质量标准之争,产品标签中的虚假宣传嫌疑等,借由农夫山泉个案得以一一暴露。应当说,这既是媒体的职责所系,又是消费者的期盼所在。对于消费者而言,他们最担心的,并不是媒体和企业在食品安全上的锱铢必较,而是媒体和企业基于某种利益勾连的一团和气。 使用低标准无异于“无照驾驶” 媒体的个案监督最终要落到制度化监管。值得欣慰的是,由中央部委部署的标准清理工作业已拉开帷幕。国家卫生计生委于此间明确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但地方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公布实施之后,即行废止。卫生计生委同时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尽快部署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凡是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一致的,应当尽快进行修订,同时组织开展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掌握地方标准执行情况。 如标准清理工作得以切实推进,相信用不了多久,类似“瓶装水标准不如自来水标准”这样的新闻将不会再现。当瓶装水的“标准之争”淡出公众视野后,人们或许不会记得此前在推动统一标准问题上的媒体之功,却不会再为混乱的质量标准而忧虑纠结。这正是媒体孜孜以求的期望。 与此相映照的是,农夫山泉仍在用“自说自话”来为自己辩白。在它的官方微博上,昨天又披露了一个所谓“美国国家测试实验室”的164项全套检测报告,并称“产品品质全面优于美国FDA瓶装饮用水质量标准”。我们无意去核实或否定这个标准,一个基本的逻辑在于,不管农夫山泉在哪个实验室里进行检测,也不管最终报告显示其质量是如何高,也改变不了农夫山泉饮用水执行的是一个本该“即行废止”的地方标准。 对国标的认同和遵守,是《标准化法》的基本要求,是法律的底线。这种“守法”不仅对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其自身亦有独立的程序价值。打个比方,一个车技非常高超的司机,一直拿一本已经作废的驾照上路行驶,我们不怀疑这名司机的技术,但他的行为仍然违背了法律法规。在法律意义上,这名司机就是在“无照驾驶”。这名司机若辩称“我的驾驶技术没问题,甚至我比其他司机高明多了”,想来不会换来多少认可与同情。 期待下架建议促农夫正视监督 正因为农夫山泉一直以来对舆论监督认识不够,在回应中又常常回避舆论质疑的焦点议题,使得农夫山泉在消费者心中持续失分。最新的消息是,北京市桶装饮用水销售行业协会昨晚发布公告,称近日农夫山泉“由媒体曝光出现了多重质量标准问题,不仅涉嫌违反《国家标准化法》的相关规定,还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从而造成了极大社会反响”。该协会同时披露,农夫山泉未向北京市政府主管单位和销售企业提供任何在北京地区生产的“农夫山泉”品牌桶装饮用水的产品标准和相关产品合格资质证明文件,故建议北京市桶装饮用水行业销售企业对“农夫山泉”品牌桶装水进行下架处理。 虽然一家协会的“下架”建议,针对的只是其会员单位,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这种社会组织的调查认定,和媒体调查一样,都可归属于社会监督权。期望农夫山泉能真正重视起来自社会的监督,力争无论从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站回到法治的沙盘上。相关报道见今天A04-A06版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琳 |
关键词:饮用水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