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山寨赛事”套路深还是我们道行浅
深圳市一家艺术培训学校的几名学生家长投诉称,近日在一名学校老师带领下,家长陪同学生前往新加坡参加了一项“国际比赛”,但到场后发现赛事十分简陋,来参赛的都是国内各学校的小孩。学生家长认为主办方有虚假宣传嫌疑。涉事学校称,自己在此事中也是“被坑”。(8月21日《南方都市报》) “国际艺术节”“全球舞蹈赛事”,诸如此类的唬人噱头,让不少家长很是受用。而讽刺的是,不惜重金随子女一起出国参赛,到头来却只换回了“惊呼上当”的尴尬结局。 此事中,深感受骗的家长们,痛斥这一活动是“山寨赛事”。但事实上,“山寨赛事”之类的说法,并不是什么严谨的控诉。因为众所周知,各类“赛事”从本质上说,并没有山寨和正规之分。特别是在“市场办赛”大行其道的今天,各个领域、各个水准、各个层次的“比赛”都广泛存在着,其俨然已成为商业社会一类特殊的消费品——就此而言,一家市场化企业办了一场水平低劣的“国际赛事”,这本身并不构成原罪。 和此前的许多案例类似,这一次围绕所谓“国际青少年艺术节”的各方争执,本质上就是一起消费纠纷。有鉴于此,家长们维权的重心,显然应该放在举证主办方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过度允诺”“诱导消费”等情节上,而不是笼统地质疑赛事山寨、水平低下云云……只有将“报名参赛”还原为“花钱买服务”的终极关系,才能真正厘清其中的各方权责与现实过失。 时至今日,随着各类“比赛”逐步演变成市场化商业行为,其必然会经历一个驱魅的过程。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人却未能及时洞悉到这种变化,而是仍以老思维、老眼光去看待花样百出的赛事。其典型表现就是,人们每每都会被赛事的耀眼名头和主办方的“大来头”所唬住,然后就争先恐后地报名掏钱,并因参加“权威赛事”而幻想出某种心理快感。一面是各类赛事事实上的降格,另一面则是公众一如既往的强预期,这两者之间的不对称,往往成为触发争端的直接原因。 当人们谈论“比赛”,下意识的心理预设,还是认为其是一个界定能力、争取荣誉的权威过程。而这,显然与商业社会的常态格格不入。其实,与之前备受争议的“评奖经济”类似,如今高度发育、无孔不入的“赛事经济”,同样存在着冒用权威身份、利用信息不对称来套利的情况。对此,公众单单指责企业无良、套路深毫无意义,更为重要的,显然还是要进一步明确“参赛也是一种消费”的逻辑,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成熟的消费范式。(然玉) |
关键词:山寨赛事,经济,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