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住“救命钱”,我们有多少招数
6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2012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共核查五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9041万人项,查出7万人冒领待遇11807万元,已追回11389万元(6月19日新华网)。 7万人,参与冒领者人数之多令人震惊。冒领11807万元,虽然绝大多数款项被追回,也让人心有余悸。资料显示,2011年全国共查出6万人冒领待遇9475万元。对比不难发现,去年比前年冒领人数陡增1万人,冒领金额突破了亿元大关,冒领行为不仅没有得到遏制反而呈现多发趋势。可见,看管好社保基金,保住“救命钱”不被蚕食,已经刻不容缓。否则,损害的不仅仅是老百姓的利益,甚至还有社会秩序的稳定。 冒领骗保“救命钱”为何多发?笔者以为有以下原因: 首先,监管有漏洞。近年来,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社保基金案件发生的不少。今年5月,湖北省赤壁市社保部门两名局长虚报人头贪污400万元社保基金获罪。去年10月,湛江市坡头区社保局长杨流等伪造证明帮2000人骗取“养老金”涉案……这些都发生在震惊人们的上海社保大案之后。上海社保大案之后,国家加大了监管力度,采取了许多措施,而且出台了社会保险法。然而,案发数量不是减少反而增多,参与骗保的人员数量同样如此。为什么?值得反思。 其次,威慑力偏弱。本报曾报道这样一起骗保案:来京打工的王云加入到“回收药品”的行列,后发展到专门用社保卡从医院先开药再回收。“有的人根本不认为用社保卡骗医保基金是诈骗,反觉得便宜不占白不占。”办案检察官谈起该案时这样说。这番话正好反映了一些人的真实心态。尽管已有骗保者获刑的例子,也没能阻挡住有些人的脚步。 社保法第88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退回并处以最多五倍以下罚款”,这样的处罚力度,恐难震慑住多少人。否则,骗保案件不会越来越多,而是越来越少。因此,加大处罚力度十分必要。 第三,配套法规欠缺。早在几年前,有关部门就已经研究制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原因是社会保险法只是原则性规定,实行中在某些监管方面还欠操作性。但时值今日,尚未出台。案件多发,表明需要更多更具体的法规进行规制,需要具体的制度加以约束规范。社保基金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一部社会保险法恐怕难以“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加上其他配套法规、规章等,共同构成社保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党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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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救命钱,保险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