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与他人——论“善行”(五)
●储瑞耕 “从我做起”,这个口号是从上世纪80年代提出来的,那时候的主题内容是“振兴中华,从我做起。” “善行”,首先往往都是个体的行为,是个人觉悟的反映,不能够要求社会公众“一二三,齐步走”。 那么这里就带来两个问题: 第一,要强调道德问题上的“自觉性”,不怕先进的“孤立”。其实,古今中外,一切的先进分子、“先行者”,从某种意义上论,开始都是孤立的——伟大爱国诗人屈原用歌颂橘子来表达自己的人生态度:“苏世独立,横而不流”。 第二,不要要求别人怎样怎样——“别人不做,我也不做”,这就比较麻烦了。人云亦云,人能够的我能够,人做到的我也做,人做不到的我也不去做——如果那样,你就永远只能“随大流”,“一般化”,甚至“跟着乱”,当不了先进分子。这种风气蔓延开去,那就只能停步不前,不可能有进步,有发展。 任何先进分子都是“人不能的我能”,“人未做的我做”。像“善行”这样的好事,需要做出比别人多得多的事情,吃比别人多得多的辛苦,牺牲比别人多得多的东西,不容易,恰恰就在于此。 江西有个韩雅琴,今年75岁了,她曾经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下岗女工,却在中年时突然发家,富甲一方,她拥有18个企业,六个农场,涉及五大行业,每年光纳税就是500多万。然而她最引人注目的不是她的庞大家产,而是她在30年来,陆续收来的560个刑满释放的“孩子”。 政府的事情她给办了,而且办得很好,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她自己也实至名归,当上了全国人大代表。 这是一条非常了不起的信息,我为之而被深深感动。看着75岁的面容坚毅的她,我心中油然而生敬意:这才叫“大大的坚持‘善行’的人”,“真正大写的人”! 如果韩雅琴身上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我看就是在一定意义上的“我行我素”:你们做不做是你们的事情,我自己认定正确的事情、值得做的事情、应该做的事情,我就坚持来做,而且做出突出的、了不起的成绩。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许多关于做人做事的高尚道德的说教,都是为了能够提升社会层次的思想和理论,比如孟子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我们今天的人们,值得提倡“利他”的思想。当“利他主义”越来越成为广大社会成员的自觉追求,这社会也就真正有了希望! 我们强调的“善行”,从根本上讲,就是“利他”——兼善天下。 通常情况下,当我们自己有效地坚持了“善行”,那么久而久之,就一定能够感动、影响身边的人,而且还是越来越多的人——自己真正做好了,就一定会感动、激励和鞭策他人,他人也行动起来了,就会凝聚成为一种集体的力量,使得整个社会风气达到一个高境界。 |
关键词:自己,他人,善行,储瑞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