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马涤明(内蒙古)
前不久,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有群众举报,在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屡遭工作人员季军祥各种理由的刁难。区纪委监委调查发现,季军祥在审批工商营业执照时,要求服务对象加微信。“他说是为了方便跟踪服务,但实际上是为了方便收受服务对象的红包。”调查人员介绍,对发红包的,他当天就把证给办了;不发红包的,跑几趟才给予办理。经查,从2018年8月起,季军祥共收受服务对象红包26次9232元。(7月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这是一个典型的“苍蝇”级别的“小贪”,官不大,却能把仅有的一点权力利用到极致。并且,“揩油”的手段也挺专业的,不说不给你办,但绝不痛痛快快地给你办,不主动跟你伸手要,却给你提供了“上贡”的“绿色通道”——自己看着办吧。
以权“揩油”的该工作人员最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降级处分,分局长也被诫勉谈话,我们为当地纪委监委有腐必反,有“蝇”必拍的零容忍态度点赞。而这一案件被画上句号之后,如何实现对审批窗口权力的前置性监管约束,避免类似“小腐小贪”问题再发生,是更值得思考的问题。
“不给好处不办事”这种为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竟又出现在反腐进入纵深阶段的今天,这也提醒我们,绝不可低估了某些公权力者的贪性之恶。
这一轮反腐风暴以来,曾出现过公职人员“不吃,不拿,但也‘不干活’”的现象,有些企业家就说了,还不如允许他们收点好处,以便有积极性“干活”。发生在临川区市监局这起“发红包当天办证”事件,似乎证明着“腐败性激励”的有效。但事实上,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正向约束解决这种问题。
当前,很多地区都在推行行政审批、办证“只跑一次”的便民政策。抚州市以及临川区的相关情况如何,报道中没有提及,但“发红包当天办证”这件事显然具有提醒价值:当地应尽快推行或完善相关便民措施。即便“只跑一次”有些时候可能不切合实际,但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办事群众“空跑”,应是必须明确的原则——否则,应有相应的问责、处罚措施跟进。
如此一来,“各种理由的刁难”,然后暗示“意思意思”的套路,恐怕是不好运作了。
政务信息化时代,解决“不给好处不办事”的顽疾,努力的空间还有不少,比如“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前已有不少地区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证照方面,都开通了线上路径,不但提高了效率,降低了社会成本,更是有效压缩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不断提升技术手段约束权力出轨,应该成为监管领域的优先选项。技术型监督手段应用得越多,权力的“笼子”也就扎得越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