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早在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里就明确提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不少人认为,以后可以不再限于8月31日这个截止日期。目前,已有部分地区降低入学年龄门槛,制定了入学年龄弹性化制度,但是大部分地区仍然维持现状。
生日晚一天,上学就要晚一年,这个问题一直是家长们的焦虑。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方面却存在另一种焦虑:入学年龄若不做“一刀切”规定,则难以应对生满为患的难题。
而在很多地方,特别是人口密集城市,即便是严格执行“8.31”年龄规定招生,不少班级都挤得满满的,就不要说放开年龄门槛、灵活执行了。
教育部的“入学年龄弹性化”政策也讲得很明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所谓“实际情况”,指的显然是地方的教育资源、学位情况。而之所以出现国家政策放宽但大部分地区仍然维持现状的情况,主要原因应该是学位不足,没有条件“弹性化”。
即便有些地区、有些学校有一定的富裕学位,在弹性化执行的问题上恐怕也需要谨慎考虑。灵活性也好,弹性化也好,实际上都面临着可能导致的“公平”的失衡。
如果弹性执行后,入学需求与学位资源间仍是“僧多粥少”,哪些“8.31”后出生的孩子可以入学、年龄究竟“弹性”到什么日期合理等等,注定还是个问题。
“一刀切”定在8月31日,对9月1日、2日出生的孩子来说,似乎显得“残酷”——晚出生一两天,就要继续在幼儿园待上一年。本就有“输在起跑线上”焦虑的家长们,会觉得这是浪费了孩子人生中的一年时光。
然而,不管是将入学年龄向后“弹性”多少天,都还会出现同样的问题:假如规定“8.31”后10天内的孩子可以弹性执行,“8.31”后11天出生的孩子家长一定也会有“晚出生一天上学晚一年”的遗憾和焦虑吧。
家长、学校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协商讨论“晚出生”的孩子的入学问题,适合提前入学的入学,不适合的等下一年,则最为合理。但前提是每个地区、每个学校都拥有足够的教育资源、足够的学位。
近日,住建部发出通知要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的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借鉴这一政策思维与模式,中小学设施也应与住宅小区、城镇化建设发展实现同步。
小学学位不足,实际上是学校不够用。这个问题,国家早已出台相应的宏观规划和政策,而地方政府应本着公立与民营学校同步发展的思路来解决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
这个问题解决得越快越好,“出生晚一天上学晚一年”的焦虑以及由此引发的相关问题,也将消失得越快。(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