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深圳某小学发布新规:50平米以下住房将被限制入学》的新闻刷屏,这则奇葩的通知主要内容有三条,对申请该校学位的房产作出限制:(1)住房面积小于或等于30㎡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六年以上,且在深圳市内没有其他更大面积住宅类商品房。(2)住房面积大于30㎡且小于或等于50㎡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四年以上,且未被锁定。(3)住房面积大于50㎡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未被锁定。
依校方的解释,这是为了优先保障学校地段内实际购房居住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权利,防止临时择校性申请,挤占地段生学位,人为造成不公平和学位紧张局面,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
新规没有一个字跟炒房族有关,但明眼人不难发现端倪。政策的本意是想杜绝炒学区房现象,这一点,我也相信学校是真心诚意的,从政策细节也能看出,他们确实想通过措施来甄别炒学区房的人。比如学校规定中面积越小居住年限越短的房子受限越大,在现实中,小户型的房子,因为总价相对较低,更容易成为炒学区房的人下手的对象,而炒学区房的人的确不太可能长期居住,有的获得入学资格可能就卖了搬了,有的陪孩子读完小学也就搬了。然后下一家重新接棒。
但是,这个事反过来说就不一定成立,比如面积小、居住时间短的人一定是炒房族。这样的论断就很武断了,你从哪里看得出来呢?面积、居住时间短的人可能是炒房族,也极有可能是刚需、中低收入人群,你怎么区分呢?时间短完全可能是因为我刚买了房,这不代表我就不是为了居住目的。当你一刀切将面积、居住时间当成标准时,就等于将他们也排除在校门之外,对他们的孩子而言是不公平的,这就很容易误伤无辜者。
何况,面积大的就一定不是炒学区房的人吗?谁也不敢打这样的包票。面积小的受限,那我就买面积大的,到最后这事成了单纯的财富比拼,结果无非是大家一起把门槛抬了上去,不公平的结果仍然是一样的。
相反,这样的政策还极容易给人一种嫌贫爱富的误导——住小房子的人有原罪,住小房子的人天然具有过度滥用公共资源的嫌疑,住小房子的人是不道德的,这就是满满的歧视了。
学校一门心思堵炒房后门,却对另外一些情形可能思虑不周,给人一种武断草率的感觉,这不是公共政策应有的形象。私立学校都不该这么做,何况是公立学校。所谓就近入学,是学生的权利,学生的受教育权任何人不该以任何名义剥夺,学校的做法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炒学区房的确是个问题,但是要通过教育资源均衡化来解决,而不是轻易设置门槛。当学龄孩子太多,超出学校容量时,当地教育部门应该先考虑能不能扩员、调剂等。即使要做限制,也应该用更科学的办法,更需要做好方案的公示工作,不能突击上马。
所幸的是,学校地处的罗湖区教育局已于5日晚要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撤下“告示”,并就“告示”引起部分家长担忧诚恳致歉。该新闻从在网上发酵到规定被撤销,短短的一天时间内,说明相关部门对规定的危害性、不足之处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此事教训足够深刻,公共政策是一件严肃的事,牵扯千家万户的利益,没有可以随意的空间。(高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