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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亿工程款被挪用,怪不得农民工总是讨不到薪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默城
2019-01-15 10: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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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报道,近日,在吉林省四平市,有农民工反映,有1.9亿的车船税专项资金本该用来支付他们的工程款,却被四平市政府挪作他用。导致2017年就完工的工程,至今拿不到工钱,每次去找,都是要他们“再等等”。

  这1.9亿的车船税专项资金,是中央拨付的绥沈国道专项款其中一部分,在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中,被发现滞留在四平市财政,这才让这笔钱在公开层面显山露水。其中,有2000多万是欠薪700多名农民工的。在函件中,吉林省交通厅要求四平市,尽快拨付这笔资金。可现实是,直到现在,这笔资金也没有拨付下去,农民工讨薪一年多也未成功。

  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国家层面已关注十几年。可以肯定的是,现在政府相关部门在这方面的责任意识已经越来越强烈,法律完善和监管强化也都在“进行时”,很多地方相关部门也都开通农民工劳动维权程序“绿色通道”,甚至还成立了政府垫付的应急专项资金,来保障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及时疏解。

  就在前几日李克强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还要求强化农民工欠薪治理,表示支持解决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明确各地要优先清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导致的欠薪。对企业拖欠工资的,责令限期解决,逾期不支付的依法从严处罚。

  可是,国家层面的相关诉求,现实温度还没有散去,四平市的政府工程欠薪问题,就被媒体曝光了。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打脸,更是对四平市政府的一种莫大嘲讽,因为此事的本质是“政府部门欠薪农民工”,也没有呈现出一丁点想要“优先偿还”农民工工资的现实主观倾向,这在当下的社会背景之中,可谓可笑至极。

  不仅如此,事实上相关的资金早就到账,也就是说国家层面并没有拖欠工程款,相关资金只是被四平这一地方政府给截留去了。更可气的是,四平相关政府部门直接将1.9亿工程款挪用了。而这笔工程款以及其中属于农民工的工钱部分,到底用到哪儿了?竟还成了一道难解题。

  对此,四平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表示,2018年的时候资金调度有点问题,在别的地方占用了这个资金,然后这个资金没拨出去,造成牵扯工程款。而对于拨款去向,财政局和交通局竟然都无人知晓。怕不是不知晓,而是不敢说吧?

  要知道,挪用国家工程款,本身就属于犯法行径,若挪用工程款达到数额较大的则直接构成挪用资金罪。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有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的,责令改正,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由此可见,四平相关政府部门挪用国家工程款事情的现实严重性和不容轻视性。

  最新情况是,四平相关部门竟然出了“农民工再等三年”的还款计划,也有在今年年前先还款一部分的想法。无论是哪一种计划和想法,都难掩“可耻”的本质,让农民工和施工单位,为四平相关政府部门当年的资金挪用错误来背锅和付出实质性代价,这坎在哪里都过不去。

  所凸显出来的不仅是相关政府部门的“懒政不作为”,还有“维护民众切实利益”这根弦的现实缺失,只顾自己资金调配有度,完全不顾农民工的薪资利益,缺失了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底线。

  此事目前已经不再停留在“还钱便可了事”的阶段,而是应该尽早进入调查、问责和惩戒期,让相关责任人和政府部门,在法律层面付出真正代价。当然,农民工和施工单位的拖欠问题,再不能等一刻了,应该尽早彻底解决。这是四平市政府自己给自己埋的雷,自然也要自己想方设法“擦屁股”。

  还要明确,此事也不能止步于“擦屁股”,探究长效机制,用制度和法律来践行国务院关于“强化农民工欠薪治理”的诉求,保证此类事件以后成为历史,才是对农民工等相关群体的真正交代。(默城)

关键词:工程款,挪用,农民工,讨薪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