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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孩子,从严厉惩戒失职父母开始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楠之
2018-12-24 15: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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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2日,“志愿者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题为《又现虐童视频,跪求转发找到受虐女孩并报警》的推文,点击量迅速达到10万。这段时长3分多钟的视频,记录了9月至10月,一名身穿深圳校服的女孩,在家中遭到疑似其父母殴打虐待的虐心场面。视频显示,一女孩在家中写作业和吃饭过程中被家长连续殴打,除了掌掴,揪住孩子头发打,疑似母亲还用扫把、塑料椅子等物品殴打孩子。当身穿外卖骑手工作服的疑似爸爸出现后,也对女孩进行殴打。这一幕幕被摄像头拍摄下来。目前视频中的当事人警方已经找到,包括妇联、街道、宝安警方等正在联合介入调查。

  童年时的暴力会对孩子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会在孩子幼小的心里留下多么大的阴影?这个问题其实已经有现实的例子摆在那里——最近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的“20年后拦路打老师”事件,反映的正是这种暴力伤害的后果。当事人20年前遭到老师的频繁殴打,一直恨意难消,20年后的一次街头偶遇勾起童年的痛苦经历,于是,一场学生对昔日老师的殴打便当众上演了。

  试想一下,这位时常遭到父母殴打的女孩,这位看上去似乎已经习惯于被殴打的女孩,来自父母的暴力又会在她的心中激起什么样的情绪呢?是痛苦,还是愤恨,抑或是五味杂陈?无论是什么,可以肯定的是,不会是爱意。

  当有那么一天,女孩脱离了这个家庭,脱离了父母的管制,她与父母之间又会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呢?做父母的或许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也可能根本不在乎孩子会怎么想,但是,即使这个女孩像那位打老师的当事人一样成了一个生活积极向上、喜欢助人为乐的人,而在某种情境下或当某种刺激性因素出现时,她仍然可能变成一个与当年的施暴者一样的人,一个把暴力施于他人的人。

  更多的情况下,对于一个习惯了逆来顺受、习惯了屈服于暴力的孩子来说,她有更大的概率成为一个性格懦弱、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她会变得越来越自卑,看不到生活的希望,找不到活下去的动力与勇气——父母举起的是拳头和棍棒,孩子收获的却可能是一个灰色的人生,而且是从一开始就蒙上了一层灰色的人生。

  有人说,这是父母的生活压力过大所致。压力谁都有,释放压力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打孩子却不是其中的选项。来自家庭成员的暴力,尤其是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暴力,往往还打着“为你好”的旗号,或者在“你做错了就该挨打”的借口下进行,还很容易使孩子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产生对父母暴力的认同,造成更加严重的心理伤害。

  目前,当地区妇联已向区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警方也已经依法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那么,女孩父母会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吗?目前我们尚不得而知。虽然此前有类似的先例,但这样的例子却并不多,甚至可以说很少。多数情况下,做父母的在被教育或给予一定程度的惩戒之后,仍然会让他们回到孩子身边。

  这或许是因为,无论是在普通人眼里,还是在执法者眼里,父母无论多么不堪,都仍然是孩子首选的监护人。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那种不必担心监护权会被剥夺的预期,又鼓励了多少父母继续对孩子暴力相向呢?

  对孩子权益最严格的保护,应该从最严格的执法和对失职父母最严格的惩戒开始。(张楠之)

关键词:保护孩子,惩戒,失职父母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