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1月16日《扬子晚报》报道,8岁的强强得了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这让王宝张亚夫妇陷入“对峙”——在孩子的治疗问题上,妈妈张亚(化名)想让强强到医院接受正规治疗;而爸爸王宝(化名)则坚决反对,他认为“那是个无底洞,治不好的”。王宝的作为,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愤慨。
诚然,社会上有不少家庭,因孩子重病散尽家财。可据医生介绍,在当前的医疗条件下,强强被治愈的可能性很大。且相信,有了旁人的帮助,负担也不会太重。王宝的坚持,着实令人费解。不过,换一个角度看,强强的遭遇不是个例,王宝的固执可能需要更多“法的力量”克服。
记得在十数年前的北京,也曾发生过一起类似的案例。2007年产妇李丽云被“丈夫”肖志军送到朝阳医院京西分院治疗。李丽云难产生命垂危,可即便院方苦苦相劝、有病友出钱支援,肖志军就是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进而导致其“妻”不治身亡。事后,肖志军受到了舆论的猛烈批评。而有媒体则评论道,在肖志军偏执的背后,是一个弱者对一切的不信任。
据了解,王宝可能与肖志军一样并不算富裕,面对孩子突如其来的重病,难免手足无措。据强强母亲的陈述,在医院诊断结果出来后,王宝也不是无所作为的,至少他经常通过手机查询医疗信息。可能就是因为轻信了网上的一些信息,就认定了治疗强强会“人财两空”。而对一个性格偏执且文化水平有限的人来说,只要他坚信一个“事实”,哪怕全世界来帮他,都无济于事。旁人的苦劝甚至还会加重他的猜疑。
王宝的偏执是在特定的生活环境下养成的。归根结底,他的不作为源于不同于他人的社会价值观。所以,身处相对安逸环境下的网友们,不必以最大的恶意揣度王宝为人父母的用心。毕竟,价值观的异同,非三言两语能够理清的。而过度的批评,对帮助强强来说没有意义。现今需要想的,是需要通过何种方式和手段,让强强尽快得到最有效的帮助。
《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且《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虽然,就目前来说,还没到用法律惩处王宝的地步,孩子的成长还是需要父母的陪伴。只是面对紧迫的情势,执法机关不能无可作为。对待“不到黄河心不死”的人,就得使用强制性的手段。
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仅仅是父母的事情,也是一个社会的事情。强强的遭遇已成舆论热点事件,若容许王宝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对社会的和谐氛围来说没有好处。希望有关人士与机构,除了帮助支援爱心,帮助强强一家解决后顾之忧,还需要利用执法的威严,警告和督促王宝履行自己的义务。只有将悲剧解决在发生之前,法律才有威严可谈。
遇到不靠谱的爹,小小的强强也是“无奈”。若能及时得到救治,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强强能避免此番遭遇对一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