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养犬家庭越来越多,犬类伤人、因养犬引发邻里纠纷的情况也越来越常见。9月,杭州一网红因养狗纠纷,与一名孕妇大打出手,更是引发了网友对文明养犬、合法养犬的热烈讨论。几乎与此同时,10月开始多地相继推出了犬类管理的地方法规。10月29日,云南文山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要求7点到22点,宠物狗禁止上街。11月14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宣布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其中要求业主携犬只出户时,必须为犬只戴上嘴套,否则就可能面临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近年来,因养狗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乃至人员伤亡悲剧屡见报端、不胜枚举。这些事件看似偶发,事实上有其必然因素。只要我们在各自小区、周边小公园逛逛,就不难看到,因养狗引发的群众冲突每天都在各个城市、诸多小区不断上演。在无数的冲突中,总会有当事者控制不住情绪与行为,让冲突不断升级。
因养狗引发的冲突,已经成为一些城市中最具争议性,最容易被无限放大的冲突。在冲突的背后,人们往往被机械地划分为爱狗与不爱狗两大阵营,人们往往将不同意见者置于对立面。实际上,这些冲突看似是人与狗的冲突,实则是人与人的冲突,本质上更是个体权利之间的冲突。人们有饲养、保有动物的权利,而动物尤其是犬只有其危险性。
当争议与冲突在某一领域集中爆发时,该领域就尤为需要法治,需要法律及时介入以定纷止争。一方面,为现有争端提供解决途径,另一方面,更为人们今后的行为提供有效指引。或许是考虑到犬只管理事宜与各地实际情况联系紧密,国家并未对之统一立法,而是将立法权下放到了各地。可以说,狗事治理已经成为了衡量一座城市法治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一个城市的法治水平怎么样,我们可以看看这个城市的犬只是否得到了有效管理,人们是否容易因狗事产生冲突,冲突产生后公权力能否及时介入以平息,就可以轻松判断。
当前,在犬只管理领域,最首要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为了避免他人的正常生活以及公共秩序受到破坏,各地法律中已经对养犬行为作出了一些必要限制。如果饲养者都能够按照法定要求养狗,可以预见,相关冲突能够在极大程度上得以避免。遗憾的是,由于行政执法的长期缺位,养狗领域已经形成了习惯性违法。不拴绳的犬只,乃至烈性犬四处可见,违法者得不到有效规制,自然更加堂而皇之。人们的安全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就要寻求难以把握分寸的自力救济。当堂而皇之的违法遇上把持不住的自力救济,狗事不能在法律范围内得以治理,人必将遭其所祸,狗祸也就成了城市痛疾。
而在践行有法必依的同时,也有必要对各地相关立法科学性、民主性进行反思。不得不说,一些地方立法已经流露出过犹不及的态势,甚至在根本上剥夺人们养狗的权利。让人们养不成狗,显然远非法治的初衷。良法善治正在于,通过广泛讨论与科学调研,在保护所有群体最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形成最多数人接受的最大公约数共识。在依法治狗领域,亦当如此,须制定出合理规则并严格执行。让养狗者真切感受到,真正爱狗就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养狗,否则,不仅是对他人不负责,也是在对自己与“爱犬”不负责。同时,也须让所有人感受到,只要有人因养狗破坏规则,我们无须采取自力救济,只需一个电话、一个举报,逾矩者自当付出法律代价。(舒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