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纳菲尔德生物伦理学协会近日发布报告说,在充分考虑科学技术及其社会影响的条件下,通过基因编辑技术修改人体胚胎、精子或卵细胞细胞核中的DNA(脱氧核糖核酸)“伦理上可接受”。
纳菲尔德生物伦理学协会并非政府机构,而是一家相当于民间智库的独立机构,着重关注生物与医学技术进步过程中出现的伦理困境。该协会发布的最新报告《基因编辑和人类生殖:社会与伦理问题》指出,基因编辑(剪刀)工具代表生殖选择的一种“全新方法”,将对个人和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一家独立机构基于调查研究而得出基因编辑“造人”在“伦理上可接受”的结论是否能为社会广泛认同,可能并不乐观。但是,这至少反映了一种社会趋势,一些人认为,可以为基因剪刀“造人”开绿灯。
国际社会对基因编辑婴儿从一开始就是坚定的红灯警示,现在却有人准备开绿灯,这个转折过程的时间之短令人吃惊。2015年,中山大学副教授黄军就因团队进行胚胎基因编辑遭到国际生物医学界的反对。当时有人预测,世界上首次诞生基因编辑活产婴儿可能还要50-100年。但是,从那时到现在才三年,就已经有人呼吁为基因编辑婴儿开绿灯了,这是否意味着基因编辑婴儿的诞生为时不远呢?
基因编辑“造人”技术具有巨大的社会需求和实用性。目前已知有超过4000种遗传性单基因疾病,影响全球超过1%的新生儿。从理论上讲,基因编辑技术可以帮助预防这些疾病,让每个家庭都获得健康婴儿。这显然比胎儿出生前的基因检测更先进。胎儿基因检测有异常,后续的处理只是流产掉有缺陷的胎儿,但基因编辑可在检测出有基因异常后进行致病基因的修改,或在更早的时候对精子和卵子中的致病基因进行编辑修改,以保证健康后代的出生。
不过,纳菲尔德生物伦理学提出基因编辑婴儿“伦理上可接受”的同时,给予了严格的限定条件。其一,基因编辑婴儿必须确保并符合未来出生婴儿的福祉;其二,符合社会的正义和团结,不会增加歧视和分裂。这两个条件看似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非常复杂和困难。
仅仅从技术上看,基因编辑要符合婴儿的福祉就是一个难题。黄军等人对胚胎修改β地中海贫血的致病基因时,试验了86个废弃胚胎细胞,最终只有28个基因被成功编辑修改,成功率约为33%。显然,这个成功率并不足以获得安全性和成功率的保障,也让人们对此技术抱有疑虑。
现在,研究人员进一步发现,有“基因魔剪”之称的CRISPR-Cas9基因组编辑技术并不精准,脱靶率较高。这也意味着,如果使用基因剪刀修改致病基因,如地中海贫血的致病基因,也有可能把正常的基因也剪掉;或者导致胚胎或生殖细胞上的基因发生重组,导致残障婴儿的出生,毁灭婴儿的福祉。因此,基因编辑婴儿技术如果没有100%的准确性,尚不可能用于临床“造人”。
另一方面,即便技术有保障,基因编辑技术被批准用于“造人”之前,还需要专业界和社会对它的应用和各种潜在可能性进行广泛而充分地讨论;而且需要深入和全面的研究来建立临床安全标准,制定相应的监控和审核措施;还要充分评估它对个人、群体和社会的负面影响,到最后才可能立法。
以英国而言,目前允许人体胚胎研究,但英国法律不允许对人类胚胎进行基因编辑后移植入子宫。因此,即便伦理和技术都为基因编辑“造人”开绿灯,但要让法律开绿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张田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