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吹响了广大干部锐意进取、干事创业的集结号。
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怕触及利益、不敢得罪人,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道德水平、执政能力虽然得到大幅提升,但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少数干部还存在庸政懒政怠政的问题。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方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广大干部也面临新的考验。这就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重大部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意见》精神落细落小落到实处,展现新气象新面貌,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工作新局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选人用人是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关乎党风政风,关乎事业成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此次,《意见》中指出的“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等具体要求,则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为选人用人指明了方向。
如何充分调动广大干部撸起袖子干实事的积极性?这就要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可以说,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个干部,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关键性环节。《通知》强调,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无疑,这将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为敢作为、善作为、敢担当的党员干部鼓劲撑腰。
古人云:“凡为官者,私罪不可有,公罪不可无。”当前,一些干部存在“怕出错、怕问责、绕道走、耽误事”的错误思想,严重影响了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意见》对容错纠错机制作出规定,给想干事的干部吃下了“定心丸”,同时,也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白了“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其中积极性又是首要的。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准把脉,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切实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新时代蔚然成风。(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