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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1743余万说“行善”,这脸皮厚得能开火车了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印荣生
2018-05-16 1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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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的重庆大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原董事长、总经理田世荣等3人贪污、受贿2400万元一案,在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5月15日中青在线)

公诉人向被告人提问。

  贪官都姓“贪”,贪污、受贿是其共同特点。而大量案例表明,贪官落马时,都会表演一套“行为艺术”。最多见的是,装疯作傻,死不开口,及至确凿的证据摆在面前,则表现出万般后悔,搬出自己贫寒的出身,以示其“上好”的底色,继而是声泪俱下说出一连串“对不起”……

  贪官的忏悔录,大同小异,其中真真假假姑且不论。对此,人们也渐渐产生了“审丑疲劳”,以至于一听贪官开口忏悔,便知道他们要说的内容。

  不过,田世荣的“行善论”,似乎颠覆了人们对贪官的刻板认知。此案的最大“看点”,是被告田世荣将相当一部分赃款“捐赠”给了当地的寺庙,并因此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是在做善事。据公诉人指控:2009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田世荣利用担任大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在从事融资、发债等经营活动中,伙同其关系人黄升涛贪污公款1743.31万元。

  在这儿,田世荣的“行善论”,应该被人“翻译”成贪污、受贿“有功论”,据此逻辑,贪污、受贿数额越大,其“功劳”也越大。呜呼!贪官厚颜无耻没少见过,但像田世荣这样无耻到功、罪错乱、罪以功论的地步,则不多见。田世荣显然没幡然醒悟,认罪悔罪之意。

  贪污、受贿,是犯罪,是对人民的犯罪。贪污、受贿,数额多达1743余万元,是情节严重的犯罪,与“善”差之霄壤,理直气壮地往行善上扯,真可谓“扯得一手好蛋”,说这话时,他自己脸不发烧,吃瓜群众都为其脸红。看来,贪官们的寡廉鲜耻,只有更耻,没有最耻。

  田世荣在接受指控时抛出荒唐的“贪污行善论”,未必说明其三观的破碎程度,与众多贪官一样,如此诡辩,不过仍是一种负隅顽抗和面对行将到来的牢狱之灾的死扛罢了。

  不难揣见,田世荣愿意将大把的钱,捐赠给寺庙,其真正目的,是在祈求菩萨保佑,以得到心理安慰。一个长着鳄鱼之口的贪官,眼里只有钱,心里只有恶,没有善。即使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善恶报应关系看,田世荣落入今天的地步,也是其咎由自取。也由此可见,一个官员,不信马列拜鬼神,是多么危险。

  佛教是劝善化俗之道,以通俗的教化劝导人们止恶从善,避恶趋善,是其主要思想。行善有前提:即你所捐赠之物,须为自己合法所得。田世荣用贪污、受贿来的不义之财,去进行所谓的“行善”,本身就是对“善”的轻慢和亵渎。正如此案公诉人李荣辰所言:“做善事是不做非分之想,不取不义之财,而被告人田世荣用贪污、受贿所得的不义之财来捐赠寺庙,所谓的善举,善从何来?”

  当然,功就是功,罪就是罪,二者泾渭分明。田世荣荒谬的诡辩,既骗不得公众的丝毫同情,也不可得到法律的宽容。一个党员干部涉嫌犯罪,党纪国法轻饶不了他。接下来,田世荣将接受法律的严惩。

  此案有一个特点,是田世荣热衷于“迷信”和广交“信友”。他正是通过选择他的“信友”黄升涛、黄志农作为贪污、受贿的关系人,并将相当一部分赃款用于捐赠寺庙的。至此,他的“三观”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田世荣贪污了1743余万元,竟然敢说自己在“做善事”,这脸厚得都能开火车了。此案虽仍在司法程序中,但其教训已基本明晰。

  田世荣的“行善论”,是一堂生动的反腐课。它告诉我们,净化当地的政治生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教育引导官员树立正确的“三观”是何等重要。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被污染,一个官员不信马列拜鬼神,是多么危险。(印荣生)

关键词:田世荣,行善论,反腐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