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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提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乡(镇、街道)环保所建设负总责,确保今年7月31日前完成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乡(镇、街道)环保所挂牌。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河北省为乡镇、街道环保所挂牌,提升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将基层环保力量“一竿子插到底”,这是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加速满足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务实之招。
事实上,河北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早在河北之前,四川成都、浙江绍兴以及重庆等地,就都已经推行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基层环保机构的做法,而且实际效果证明这样的创新尝试,对于加强基层环保力量、提升乡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统筹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具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在河北,宁晋县等地区也早已经进行过探索尝试,现在将这样的好做法在全省推开,有利于进一步织密环保网络,实现环保监管自上而下的全覆盖,进而破解农村地区成为环保工作薄弱地带的难题。
环保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可是长久以来,基层尤其是乡镇一级的环保工作却面临一系列痛点,体制不顺畅、权责不对等、没有执法机构等等,不仅影响环保工作的开展,更影响人民群众的健康。设立乡镇环保所,而且明确要求做到人员到位、保障车辆到位、办公用房到位、办公设备和基本装备到位,势必将形成一把斩污利剑,最大限度地扫除环境监管盲区,实现监管全覆盖,形成县乡互动、联防联控的局面。
设立乡镇环保所,是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一大步,在不断摸索和实践的过程中,改革探索的步伐也还可以更大一点。当前,乡镇不具备环保执法权,新成立的乡镇环保所也只是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执法工作,而县一级环保执法人员往往也严重不足,要实现对全县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乡镇涉污企业进行监管和执法,往往难免捉襟见肘。如果在设立乡镇环保所的基础上,能够进一步探索适当下放环保执法权,无疑将会使得基层环保工作更加如虎添翼。
环保所挂牌,把基层环保力量壮大起来,把环保网越织越密,美丽河北将更值得期待。(高永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