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奖章应回归“精神本位”
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被誉为“抗震英雄”的尹春龙,现一边在北京怀柔打工,一边在联系拍卖公司,希望以千万元的价格拍卖他在地震中所获的纪念奖章,“回去再干一番事业”。(1月2日《南方都市报》) 尹春龙曾在汶川大地震中救出多人,并在大山中背出殉职的英雄机长尸体,因此获得了“5·12”奖章和“十大杰出志愿者”等荣誉称号。国家授予尹春龙这么高的荣誉,是因为他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英勇无畏,救人于危难,把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体现了高尚的精神境界和无私行为。他获得这些荣誉奖章名至实归,是令人信服的,也是鼓舞人心的。但现在他想把奖章拿出来拍卖,愚以为此举不妥。荣誉是国家、集体对一个人或组织在某一领域、某个方面、某项工作在精神层面的奖励,受到社会普遍的尊重,而不是拿来交易的商品。这样做会玷污荣誉的本来意义和社会价值,违背了授予的初衷,不符合社会的期待。 尹春龙接受采访说,他的奖章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荣誉奖章,国家第一次在这么大的自然灾害后发出这么高规格的奖章,全国只有512枚,以后不会再有了,价值千万。说明他仔细考虑过荣誉奖章拍卖的市场价值,掂量过它的分量,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但是,荣誉奖章是国家授予他的宝贵精神财富,而且是在纪念中国人民搞震救灾这样一件体现民族感情、国家荣耀的事情上,绝不可以用金钱来衡量。据悉,他获奖后,涉足了多个产业,均告失败且欠债累累,他准备把这次拍卖所得的30%都拿出来做慈善,70%用于创业,等将来事业壮大后再去帮助困难的人。如果是因为创业失败,急需资金“充血”,思路和胆略倒是可嘉,但筹集资金的方法未免有点偏离方向了。他完全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寻求当地政府在融资和产业方面的扶持,就算不凭他的英雄般的事迹和身份,我想有国家关于大力扶持企业发展的利好政策,这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可惜他把精神激励的价值和商品的市场价值混为一谈,本末倒置了。如果是利用拍卖荣誉奖章的钱来创造更多的财富,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恐怕良好的出发点反而会成为别人质疑的理由,荣誉奖章是颁发给你个人的,你却不当一回事,把它转卖,是不是太看重物质利益了? 荣誉奖章闪耀着精神的光辉,打上了个人深深的烙印,别人拿来何用?因此尹春龙预想的这场拍卖会能否取得成功尚是未知数。在此,笔者诚恳的奉劝尹春龙一句:千万别把荣誉奖章当作商品,这是你一辈子的荣耀,也是终身享用不尽的财富,又何止值千万? |
关键词:抗震英雄,尹春龙,荣誉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