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大火烧醒装睡的收养制度
没有袁厉害,会有多少弃儿更万劫不复?世上没“如果”,所以难考证。河南兰考大火,烧出一串血色叹号和黑色问号。“爱心妈妈”袁厉害家失火,7人丧生。逝者尚未成年,是被收养的弃婴,又让悲剧底色更为沉郁。 “收养”和“非法”相连,有些违和。当地民政局最初抛出的“违法收养”论,一副急于撇清干系的嘴脸。慑于压力,后改口说“私自收养”。改都改得心不甘情不愿吧。按照现行繁琐苛刻收养程序,袁厉害捡的孩子,确是“没办手续”非法收养。 若要合法化,需怎样的成本呢?她确实无此能力。不管明面上的硬杠杠还是潜规则,她都难堪重负。据现行《收养法》,收养人应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能力;年满30周岁,未患特殊疾病。 这本是保证孩子健康成长的要件,可在一些地方,却被异化为“买卖”:收养需要福利院证明,开证明却要先交数千抚养费。调查显示,各地收取的捐赠、登记、公告、户口迁移、服务等费用,琳琅满目。却独缺统一的《儿童福利法》。无法可依,又让地方特色有了堂皇借口。 回应敛财指控,袁厉害赌咒发誓,“真是‘卖小孩’,逮住了把我枪毙。”对此无确切信息,不便置评。一个摆摊老妇,不管出于何动机,至少累计收养弃儿超100人。哪怕夹杂世俗功利的私心,只要没亏虐孩子,这“非法”收养,也算功德无量吧。 一老妪以一己之力,担起地方儿童福利救济保障不力之责。兰考弃婴要送开封福利院,只有公安出具证明,民政出具手续,福利院才肯接人。你很难指望为生计疲于奔命,勉力糊口的老人,带着身边十多个孩子,跑部门盖章。关于她收养资质问题,民政局五年前就知晓,而直至意外惨剧发生,他们第一时间却不是反思政府在收养制度和福利救济的责任缺位,而是想着如何卸责推诿,着实让人心凉。希望这把火,能烧醒装睡的人和制度,让收养孤儿弃儿不再难如登天。(李晓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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