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App在为我们生活、学习等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不少“强制”现象。有报道披露,不少App甚至采用“霸王”条款,比如不进行人脸识别就不能寄快递、投简历。对于一些“强制”现象,正在征求意见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用户拒绝相关授权申请后,不得强制退出或者关闭App。
用户使用App是为了学习、生活、工作等更方便,但App却在制造某些麻烦,即必须先进行人脸识别才能便利。可能在App运营者看来,“刷脸”是为了核对信息确保安全,是出于善意。但这种强制性要求,不仅让用户尤其是老年用户感到麻烦,也会让用户产生被强迫的感觉,还会让用户对人脸信息会不会泄露心存担忧。部分App的“霸王”条款,给用户造成了多种不适感。
实际上,App强制用户“刷脸”,还有不可明说的原因,那就是掌握用户人脸信息和活动轨迹,然后再利用掌握的信息进行精准营销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同样,很多App强制用户授权否则退出或关闭,也是为了掌握用户数据。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谁掌握数据谁就掌握未来”。所以,App对用户各种各样的强制,根本原因是想榨干用户身上的数据价值,然后进行多种方式利用。
App的强制性做法意味着用户没有选择,要么“乖乖听话”,按要求进行授权或者人脸识别;要么放弃使用App。这既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也不符合《民法典》第496条规定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受利益驱使以及缺乏规范,不少App已经养成霸道的毛病,根本不把用户权益和法律规定放在眼里。对此,消费者要勇于对霸道App说“不”。一种方式是对霸道App用脚投票。如今国内市场上监测到的APP数量多达328万款,每个领域都有不止一款App,消费者应该用选择权倒逼App规范化。另一种方式是对侵权App进行投诉或起诉,使App运营者认识到消费者“不好惹”。
对于霸道App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相关消协组织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这也是一种“治霸”良药。而且,相关监管部门要继续对强制索权的App采取行政治理,此前,工信部门已对部分霸道App采取曝光等措施,现在看来治理不能松劲。此外,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把App的种种霸道行为彻底关进制度“笼子”,使其难以任性撒野。
上述征求意见稿规定“用户拒绝相关授权申请后,不得强制退出或者关闭App”,是种进步。此前,出台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网络安全实践指南——移动互联网应用基本业务功能必要信息规范》等,对霸道行为也有约束,相关制度规范还需更好地落实。总之,对App“霸王病”不能放任不管。(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