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作业电子化,近来成为一个舆论热点。参与争论的一方大谈便利,另一方则质疑这种方式增加了家长的负担和焦虑。深入分析关于“电子作业”的讨论,不难发现,各方表达其实存在比较大的误解空间。
家长与学生的压力来自作业多,那么是学生作业本身就多,还是由于用电子方式布置方便带来作业增多?在教师倾向于给学生多布置作业的情况下,使用一种更便捷的方式确实可能增加作业量,如此,作为布置方式的“电子作业”显然不是主因。按理说,用电子方式布置作业,相对传统方式更方便,也能节省教师与学生、家长的时间,不该一方欢喜一方愁。在这种方式变得普及的过程中,只有那些不会使用或者不善使用的人才会产生压力。
给学生布置作业,为何家长会感到焦虑?问题在于混淆了作业的主体。作业原本是教师布置给学生的练习,学生才是作业的主体,将作业布置到家长群不仅是布置错了地方,也造成作业的责任主体混淆,让不少家长误以为自己是作业的主体,或误以为所有家长都必须成为学校各科任教师的助教,对自己的孩子尽到批阅作业的责任,一如教师对他们所任教的学生那样。这应该才是导致家长倍感压力和焦虑的根源所在。
以电子方式布置作业仅仅是使用工具的差异,作为一种比在黑板上抄写更为便捷灵巧的工具,它只会减轻负担、提高效率。而且,数字化是未来社会生活中将会普遍使用的方式,对它的偏见和一味排斥,会影响到正常教学。当然,也要看到“电子作业”与其他电子产品一样,有利也必有害。因此,真正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找到“电子作业”的正确使用方式,而不是“一刀切”式的一概不用。
教师可以在班级学生群布置作业,不宜在家长群里布置作业,让包括学生在内的各方明确学生才是作业的主体,才是布置作业的对象,学生有责任在教学过程中通过适当方式清楚记录作业题,要从低年级开始锻炼学生的作业自主性。对于教师来说,无论用哪种方式布置作业,作业量的多少都应当视学习学业的需要而定,不能因为电子方式布置方便就增加作业量。
此外,在当下电子产品在城乡普及程度存在差异的情况下,教师要依据所教学生的电子工具实际使用情况,选择是否使用、在什么范围使用电子方式。不宜将对学生布置的作业转发至学生家长的即时通信终端,不宜在学生家庭经济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对学生的电子产品使用情况提出硬性要求。
关于“电子作业”的讨论,对教育管理者与决策者来说也是一个提醒:要更多地考虑基层和一线教学实际,避免从某种单一方面考虑出发,片面追求单一指标,提出不恰当的要求,从而限制教师依据实际自主选择是否使用“电子作业”。(储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