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特约评论员 马涤明
11月21日,有网友爆料称,湖北广水94岁的老奶奶行动不便,为了社保卡激活,被人抬到银行进行人脸识别。相关报道引发农行广水支行的重视,11月22日,该行在当地媒体发布情况说明称:此事暴露了我行服务宣传不到位、服务意识不浓的问题,我行对此表示诚挚的歉意,并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提升服务质量。(11月23日澎湃新闻)
此事之所以引发强烈关注,不仅是因为银行窗口的服务意识不浓,更因为,这种情况并非个例。2018年,在湖北红安就出现过“抬着90岁父亲审社保”的新闻:为证明父亲还活着,女儿找人抬90岁父亲爬上社保局三楼。舆论质疑,说好了的“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呢?“互联网+政务”又是怎么“+”的?事件曝光后,相关部门向老人子女道歉,并表示将提升服务水平。今年4月份,有网友拍到“用担架抬着病重老人去银行实名认证”的视频。而之前还有过“75岁老人被用救护车拉到银行修改密码”的报道。
网友们的困惑是,每次出现抬老人到现场、证明活着,抬残疾人办证明、证明残疾的情况被舆论关注后,都会招来强烈批评,然后是涉事单位道歉,舆论呼吁相关行业举一反三。但相似的场景却总是“隔段时间来一次”,奇葩现象背后究竟存在着怎样的逻辑支撑?而舆论希望这种事不要再出现。
回到“九旬老人被抬到银行刷脸”这件事,受争议之处,除了公共服务单位服务意识不浓,“现代技术导致服务落后”的悖论现象是更大的关注点。按理说,人脸识别等现代技术,本是用来提升服务水平的,但有些时候,却表现出“难为人”“折腾人”,甚至给人平添麻烦。表面看,似乎是技术本身无法克服的“短板”,但说到底,还是背后的人的问题。
在我看来,对这种事的“举一反三”,不能仅仅反思服务意识、服务质量,相关制度规定有必要明确。比如,银行的人脸识别操作,是否应明确规定出例外情形,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重病患者、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开辟特殊通道,比如远程识别,或上门识别?而服务意识的提高,既应靠教育,还应重视制度规则的约束效应。九旬老人被抬到银行、抱起来刷脸,实质问题是,技术水平提升后,应随之提升的服务没有得到提升,反而是服务者出现了逃避,借口“技术的问题”偷懒。
只有出现避免服务者逃避和偷懒的硬性制度,将服务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作明确清晰的规定,才可能彻底避免“所有人必须亲自到场”的折腾式操作“隔段时间来一次”的现象。谁都有老的那一天,当你老了,相信也不愿意再承受这样的折腾,那不妨就先从自身改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