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一辆轿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张某称,其是外卖配送员,因害怕差评,抢时间闯红灯,造成两车受损,自己受伤。最终,民警判定张某负事故全责。
因为害怕差评,就不顾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冒险闯红灯,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对自己与他人的不负责。民警判定外卖小哥负全责,无疑是对张某的警示,也是对其他外卖员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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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员抢时间闯红灯已不是新问题,网上搜索,外卖员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不规范用灯、超速行驶等新闻比比皆是,有的甚至给自己与他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高速”的外卖员已然成为大街小巷的“隐形杀手”。
网友们经常说他们是在“用生命送餐”,对此我也有一些感触。我经常骑自行车上下班,有好几次都差点被突然冒出来的外卖小哥撞上。有时候人们都在路口等红绿灯,只有外卖员“独树一帜”,毫不犹豫就冲过去了。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担心、害怕,反正每次看到这样的场景挺为他们捏把汗——这次侥幸躲过、闯过,下次呢?
外卖员可能有各种闯红灯的理由,大对数应该与重庆这起事件中的张某一样,因为怕出现差评而抢时间闯红灯,毕竟涉及自身的腰包,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理解归理解,却不能成为违法违规的借口。
在我看来,外卖员之所以敢如此“疯狂”,除了平台考核机制、客户催促等客观原因外,最主要的是外卖员自身缺乏对法律、对规则的敬畏,换句话说,目前没有让他们形成敬畏、遵守之心的法律、制度。
按照现在的交通法规来处罚,类似闯红灯这样的行为,只要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大多会处少则几十元,多则一两百元的罚款,这样的处罚,他们多接几单可能就能挣回来,显然起不到应有的震慑力,甚至还造成了一些外卖员“不怕”交警。
在一些地方,交警对外卖员的交通违法进行查处时,不少外卖员都会表现出一副很急迫的样子,但他们着急的不是被交警处罚,而是被耽误的时间,有的外卖员甚至对交警的批评教育不耐烦,要求赶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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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目前有《外卖配送服务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但总体来看,多不具有强制性,可以说,我国关于外卖配送的法律法规仍较少,几乎是空白。
因此,近些年关于建议制订或修订现有交通或者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从法律法规层面规范外卖员的“横冲直撞”行为的呼声越来越高。比如要明确的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对屡教不改者是否可以考虑拉入行业黑名单,将外卖员的遵守法律法规与网络订餐平台挂钩等。
不少地方也进行了有益尝试、探索。2018年8月,江苏南通市执行《南通外卖企业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十二项制度》,要求外卖企业对从业人员及车辆实施备案管理,建立统一编码管理制度。2019年广州交警与某外卖平台携手,试点外卖骑手“一人一箱一码”的统一编码管理模式,通过电子眼抓拍的方式,记录外卖骑手和送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定期抄告至企业,企业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违章一次的骑手会被处以停驶一天,限制接单;出现三次违章的骑手会被平台拉黑。
只有像治理酒驾那样,法律化、制度化来治理外卖员不遵规守则的乱象,让其付出必要的违法成本,才能提高他们的规则意识、安全意识,刹住外卖小哥疾驰的车轮,其他行人也才会少一些“马路惊魂”。(郭慧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