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规范中小学招生,重申“十项严禁”,比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虽然通知每年都会有,但具有极强现实针对性,的确是民之所望。
中小学招生,本质上是对于教育资源的分配,分配者是地方政府和学校,适龄入学者及其家长是分配对象。目前我国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普通高中实行基于中考的自主招生,其中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不低于50%分配到初中学校。但优质教育资源总是稀缺的,对资源的“争夺”很难避免。
可以从高校招生管窥中小学招生可能存在的问题:我国实行统一高考,但这些年高考作弊事件时有发生;初衷很好的一系列优录政策甚至高校自主招生,也被一些家长玩坏了,比如体育特长生本意是要选拔有体育特长的大学新生,实际上却成了少数家长钻营的制度漏洞。高校招生省级统一尚且如此,中小学招生分散在区、县一级进行,一些人坏规矩、钻空子的冲动更大。
既然很多家长为了孩子进名小学买学区房,为了孩子进名初中又买学区房,甚至花费几百万、上千万元钱在所不惜。那么可以想像,他们将中小学招生原则、规矩踩在脚下的冲动会有多大、力量有多强。
规范中小学招生这件事已经持续抓了好多年,但各地公开通报的违规典型案例还真不少:2018年,西安市教育局称存在违规举行分班考试、向部分家长承诺开学后可以空挂学籍或借读、提前收取学费和校服费等诸多违规现象,合肥市教育局通报3所中小学校招生违规。
兰州市问题似乎更严重,去年5月该市多部门曾发布公告称,在近几年的招生季中,常有人打着“记者”“教师”“机关干部”等旗号,以“帮助上学”为名,接受吃请、收受财物甚至借机敛财,“学托”“学贩”行为日益猖獗,还出现围堵校门、阻挠招生、辱骂殴打招生人员等“校闹”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教育部的通知其实就是正视问题,并提出诸多举措:一是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二是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招生结束后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四是地方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
总的来说,就是做到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先公示,再接受社会监督,并畅通举报渠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必须让阳光照进中小学招生过程。
资料图:小学生参加开学典礼,迎接开学第一天。
但正是这个阳光化,做起来决非易事。没有阳光,招生工作不透明,有些人正可以在阴暗角落里蝇营狗苟,从中获利,所以他们是拒绝阳光的。网上有人指出,现在一些地方的原则和规范写在文件里,事后问责也只是每个地方抛出一两个坏典型,然后大家还是按一套潜规则办事,“条子生”盛行就是一个证明。
现在,有些地方的中小学招生阳光化成了一个口号,公示也是一种套路。网上已经有人指出,各地教育部门如果真想向中小学招生引入“阳光”,就应当把广大家长动员起来,由民主选举产生社区教育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参与招生全程的监督与问责。
上海市2017年推出的部分规范举措也颇有创意,一是民办学校对学生的面谈过程必须向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媒体等公开;二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首页开辟实名“举报投诉”栏目,让学生和家长在线提交招生违规证据;三是探索建立校长、教师信誉档案,将招生违规的相关责任人记入其信誉档案,并与其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优评先、选拔培养、绩效考核等挂钩。
规范中小学招生面广事杂,理应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形成社会监督合力。组织社区教育委员会,招生过程向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等公开,可以壮大社会监督声威。也只有如此,招生阳光化才能“脱虚入实”,规范也才能得以成真。(杨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