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才能挣2000多元,哪里有钱租带空调的房子。”在海南省海口市打工的张彩凤如是说。据媒体近期报道,随着不少城市城中村的改造,原本租住在城中村里廉价房屋的进城务工人员,越来越承受不起日渐上涨的租金,面临被挤出城市的风险。
“城中村越来越少,租金还在不断上涨”,这不是一个人的无奈,而是一个群体的集体忧伤。不难想象,当房租继续攀升,而收入并未同步提高,面对这一挤压态势,像张彩凤这样的农民工往往有两种选择,一是离开城市,返回老家,但这面临“有工作的地方没有家,有家的地方却没有工作”的尴尬。二是忍受高租金,接受房租上涨的“收割”。无论哪种选择,对农民工来说都是苦涩的。
需要厘清的是,审视农民工租房问题,我们不必过于悲情,也不必过于煽情。毕竟,房租适度上涨符合市场逻辑,要求房东当雷锋并不公允。同时,城中村改造是城市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由此导致房租上涨,在所难免。在这种背景中考察农民工租不起房,我们应多一些理性和客观。
更应该看到的,被赞为“家庭的顶梁柱,国家的脊梁”的农民工,为城市发展付出了巨大心血,他们理应住有所居。有学者谈及海南农民工时称,在海南建设发展过程中,外来务工人员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后海南发展仍离不开大量公共服务岗位及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如果不断上涨的租金让环卫绿化保洁岗位人员、餐饮服务业、家政从业人员等大批流失,将会给海南带来一系列新的民生问题。
事实上,针对农民工租房,国家早已形成了相应的制度安排。比如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就谈到了农民工的“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2015年2月,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谈及改善农民工住房条件问题时,明确谈到了三点:首先在住房建设的规划上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住房需求,做出专门的部署和安排。第二要加大投入、多渠道为农民工提供住房房源。第三在城市的棚户区改造以及城中村的改造过程当中,要妥善解决农民工的居住问题。这足以说明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已形成国家层面的共识。
安居才能安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抓住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问题,关注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群体,完善制度,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农民工住房问题绝非小事,如果连房子都租不起,谈何体面劳动和全面发展?农民工住房问题,关系到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品质,关系到农民工在城市有无归属感,还关系到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众所周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目标是,“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实现这一目标并不容易,我们不能只关心数字上的变化,更要看到能不能实现可量化的具体指标,比如农民工在子女教育、就业扶持、医疗卫生、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方面能否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无论是进城务工人员,还是农业转移人口,他们都渴望有房子住,渴望孩子能在城里上学,也渴望在城市中活得更有尊严。
解决农民工的租房难题没有捷径。目前,一些地方纷纷集思广益,为农民工住得上房、租得起房想尽办法,也受到好评。但基于现实,还应避免两种状况:其一,避免口惠而实不至。兴建公租房或廉租房,势必需要大量资金,钱能否花在刀刃上,真正让农民工受益?其二,农民工能否如愿申请到公租房或廉租房?比如媒体报道的一个案例是,在广东佛山打工的王先生申请公租房时,遭遇烦琐耗时的行政审批流程——至少需办7个证等待90天。相关程序能否压缩一些?
善待农民工,检验着城市的良知。善待农民工,改善农民工的生存处境,他们将回馈给城市更多。一座有温度的城市,一定能让农民工感受到归属感;一座善待农民工的城市,也一定更具潜力和魅力。(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