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于西(上海)
“窃·格瓦拉”周某齐又红了。据多家媒体报道,曾因“这辈子不可能打工”言论闻名网络的男子周某齐于4月18日出狱,这也是他第四次出狱。
按理说,这么一位劣迹斑斑,没有多少文化,就连长相也不出众的男子,是不可能受到广泛关注的。可现实情况,显然和我们开了一个不小的玩笑:据说,多家网络直播公司等着与他签约,想要把“窃·格瓦拉”包装成如假包换的网红。这,让所有人再次体会到生活的荒诞。
更值得玩味的是,“窃·格瓦拉”再次进入公众视线后,各方的观点和看法也逐渐呈现出“撕裂”的态势。
有人认为,追捧以小偷小摸为主业的“窃·格瓦拉”,完全是在颠倒黑白,由此造成的恶劣影响不容小觑。但也有人认为,直播公司包装他也好,网友们拿他当段子也罢,无非是“后现代”环境下的大众娱乐。
以目前的情况看,两边都很难说服对方。但要说双方都有道理,显然是在和稀泥。事实上,怎样看待“窃·格瓦拉”,反映的,也是一个人如何看待世界,看待道德,看待自己。
直播公司想要拿“窃·格瓦拉”大做文章,其实不足为奇。商业的目的,无非是逐利。只要能带来流量和话题,至于画面中的主角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网红的门槛貌似也可以不用那么高。回顾往昔,类似的例子并不少,“窃·格瓦拉”恐怕也不是最出格的那一个。
至于如何监管这些直播公司的操作方式,属于另一个话题。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某种商业营销可以不管对与错,可我们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不能没有最基本的是非观。
偷电瓶必然是不对的,而几进几出监狱是不是很光彩?是不是从口中说出几句好玩的“金句”,就配得上大众的“崇拜”,成为“精神领袖”?不用环顾四周,不必参考他人,这就是最简单也最纯粹的“灵魂之问”。检验的,就是个人的三观。
是否把“窃·格瓦拉”当作娱乐和狂欢的对象,这是个人的自由。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在这个推崇个人化表达的当下,类似现象的出现有它的合理性。但这与如何看待“窃·格瓦拉”及其行为,完全是两码事。若有人可以将它们混为一谈,那就是在掩饰自己的真实三观了。
说到底,人间总归是有“正道”的。比方说,做人就该安分守己、遵纪守法。这样的常识要是因为“窃·格瓦拉”的“横空出世”就需要反复重申,未免有些悲哀。
至于“窃·格瓦拉”本人,会不会甘心情愿地去充当网红呢?我们尚不得而知。只是,但愿他能明白,直播公司纵使对其有意,也不过是把他当作一个“戏精”和“小丑”罢了。热度退散之后,他也就没有了利用价值。到那时,“窃·格瓦拉”如果还想当“窃·格瓦拉”,等待他的恐怕就不是一场闹剧或喜剧,而是彻彻底底的人生悲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