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11月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杭州召开“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召集京东、快手等20多家平台企业参会,指出近期网络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易发高发的问题,并对规范网络经营活动提出具体要求,点名“二选一”违法。
双11前约谈电商平台,已经成了这些年监管部门的常规动作。越是集中促销的高热期,不管是“放大招”,还是玩“小动作”,电商平台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密切注视。
这也没办法,当下,电商平台已经成了商家出货的主渠道,不仅充塞着老百姓购物的日常,也成为拉动内需、扩大消费、刺激需求的重要场景,关乎个体幸福感,关乎这个社会的公共利益。
也因此,每一年的这个时候,“二选一”都注定会引发众多争论。今年更激烈,甚至闹到了法院。此前备受瞩目的京东对天猫“二选一”诉讼,随着其他电商平台的加入,演变为一场“多对一”的诉讼。
尽管该案目前还没有最终结论,但至少从舆论看,“二选一”前景并不乐观。毕竟,商家被要求站队的背后,可能会在影响商业布局的前提下,牵动消费者的获得感。此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明确指出,互联网领域“二选一”、“独家交易”行为是《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同时也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只是,从资本的本性看,追求市场独占地位是一种普遍形态。能够如愿是一回事,有没有这样的想法则是另一回事。资本的追求是不是与民众的利益有直接关系,也不好说。一般而言,竞争的存续不仅是企业健康发展的背景,也是消费者从中获得利益的重要条件。这也是人们反对“二选一”的心理基础。但竞争的方式并不只是“二选一”,可能还存在或表现在其他方面。
以电商平台而言,除了需要警惕“二选一”之外,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垄断与独占。比如,究竟该如何界定互联网的平台资源?如何看待流量问题?
互联网是一个全新的业态,对于互联网垄断与独占的理解也应该不断深入。这中间,“二选一”这种明显违背商家意愿的做法固然不可取,但鉴于技术带来的认知壁垒,仍有很多领域是一般消费者未知的。
这也意味着,监管者应该与时俱进,跟着技术完善监管。互联网发展到哪里,监管的触角就应该延申到哪里。尽快制定规则、厘清边界、明确秩序。这不仅是消费者的诉求,更是这个社会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