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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恶毒语言咒骂学生,就该被问责

来源: 长城网  作者:于平
2019-10-10 15: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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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 于平(江苏)

  “老汉(父亲)死了没人教”“成绩稀撇(太差),喝啥子水,喝尿!”……读初中时被班主任吼的这些话,让已经初中毕业8年的四川绵阳人卢某某(化名)至今难以释怀,时常想起还无法入睡。

  今年9月开学前,他在班级群控诉班主任当年“作恶太多”泄愤,被当事老师踢出群。愤怒的他随即将当年被老师辱骂的情况,在微博上进行举报。

  10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经过多方调查核实,当地教育部门已撤销该老师富乐中学副校长等一切行政职务,并调离富乐中学。而对于学生的举报内容和学校的处理结果,该老师表示“无话可说”。

  电影《无间道》有一句经典台词: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这句话用在绵阳这位被举报老师身上,再合适不过了。8年前,她用恶毒的语言咒骂她的学生,随心所欲摧残他们的尊严。然而,她没料到的是,施暴的力量有多大,反弹的力量就有多大,她的那些言行早已在学生心中埋下了复仇的种子,如今,这支复仇之箭终于射出了。

  值得称许的是,受辱学生卢某某虽然遭遇了种种不公,但并未失去理智,采取极端方式进行报复,而是用合法的维权渠道,伸张自己的权利。他先是在班级群中对老师进行控诉,被老师踢出群后,又愤而在网络举报。更难能可贵的是,面对他的公开举报,当地教育部门没有采取“和稀泥”态度,而是就此事认真进行了调查,最终给出了一个较公允的处理结果。

  卢某某事件,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拦路扇老师耳光”的常某。常某之所以会选择暴力的方式复仇,很大原因就是维权渠道的不畅。当初,他遭遇老师暴力对待时,曾进行过申诉,却不仅毫无用处,反而招来老师变本加厉的报复,从此,他失去了合法维权的信心,从而误入歧途。假设常某也能像卢某某一样,通过合法途径为自己讨一个公道,他还有必要用违法的方式维权吗?

  从这意义上说,要避免“拦路扇老师耳光”这样的极端事件重复上演,最重要的并不是严惩施暴者。让合法维权渠道更加畅通,让遭遇不公的学生,能有一个讲道理的地方,才是釜底抽薪之策。作为学校,作为教育部门,固然应当对辱师事件零容忍,但更应对作恶老师零容忍。教师的言行若对学生造成可怕的心理创伤,这笔账绝不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一笔勾销,对作恶教师实行终身追责,应当成为教育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诚然,老师对学生造成的伤害,并非不可以原谅和宽恕。但是,这一切应当建立在对恶的清算基础上。也就是说,真相必须呈现,责任必须承担,作恶者的认错道歉,是宽恕与和解的先决条件。

  事实上,卢某某事件最初并未诉诸舆论,只是在班级群中对涉事老师进行控诉,也是给老师一个向他道歉机会,给双方一个和解的机会,但遗憾的是,老师却放弃了这个机会,用把卢某某踢出群的方式进行了回应。甚至事情曝光后,教育部门作出处分之后,老师仍表示“无话可说”,对这样的老师,怎能轻言宽恕?

  一个社会应当维护师道尊严,但维护师道尊严,并不意味着应当对老师进行无原则的袒护,对伤害学生的行为进行“和稀泥”处理。严惩教师群体中的害群之马,让侮辱伤害学生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这其实是对师道尊严的最好维护。在这个问题上,卢某某8年后举报老师获得一个公正处理结果,无疑树立了一个范本。

关键词:老师,辱骂,问责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