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贫困地区“超能力”出台保障政策,医保基金面临“穿底”风险;一些贫困户“赖床不走”,甚至争先恐后当“患者”……据最新一期《半月谈》报道,由于基层大病病种标准缺失、监管乏力,部分民营医院蓄意骗保等,一些贫困地区小病大治普遍存在,“伪患者”屡见不鲜。专家认为,应尽快研究出台符合实际、可持续的健康扶贫保障长效机制。
原本旨在帮助贫困户避免和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困境的健康扶贫政策,竟然催生出“小病大治”乃至“争当‘患者’”“赖床不走”等乱象、怪象,不能不让人倍感遗憾。不过,面对这样的乱象怪象,仅仅简单指责一些贫困户钻政策空子、占国家便宜,显然又远远不够。因为“小病大治”等现象之所以会发生,事实上也是一些地方的健康扶贫政策本身不够合理、脱离实际,存在许多明显漏洞所致。如据《半月谈》报道,个别不具备能力的地区“超能力”实施救助政策——贫困户在县城内住院治疗零支付,贫困患者在县级人民医院个人自付费用及政策外费用都由政府兜底,不分大小病全部实行免费治疗。
很明显,诸如住院治疗零支付、不分大小病全部实行免费治疗这样“个人完全不用花钱”的健康扶贫政策,不仅超出了地方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对个人医疗需要来说,也是超出实际需要的。不仅会导致医保基金面临“穿底”风险、加重政府财政负担,造成医疗资源的大量浪费,而且势必还会无形中变相鼓励人们“小病大治”甚至“没病装病”。诚如专家所说,当医疗全部免费时,个人就不再关心医疗支出,过度消费就会出现,因此完全免费医疗在理论上不成立,实践中也行不通。这也就是说,在上述不合理健康扶贫政策之下,出现“小病大治”等乱象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几乎是必然的。
进一步从扶贫角度审视,像不分大小病全部实行免费治疗这样的健康扶贫政策,不仅不符合医疗规律,事实上也是明显违背“精准扶贫”的理念和要求的。因为这种“不分大小病”、简单“胡子眉毛一把抓”的过度医疗保障,既没有做到“精准识别”,也没有真正实现“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因此,要想有效治理“小病大治”等乱象,从“精准扶贫”角度,关键还在于,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健康扶贫政策的“精准性”——能精准地区分贫困户的不同病情,并据此实施更具针对性的精准施救,确保“小病小治”、“大病大治”,并依据医疗费用和个人支付能力的不同,细化不同的个人自付比例。一些基层干部就此建议,健康扶贫要警惕福利陷阱,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细化大病病种等相关标准;针对重大病种给予报销倾斜,对于普通病种需要住院治疗的可以适当降低报销比例。
除了健康扶贫政策本身的健康完善,对于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小病大治”甚至“没病装病”等乱象,也要依法加大相关打击惩治力度。必须意识到,一些“小病大治”的做法,不仅是钻政策空子,事实上还可能进一步涉嫌违法犯罪,比如涉嫌诈骗罪。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便出台法律解释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为骗取医保待遇,“小病装大病”甚至“无病装病”,无疑是一种明显欺诈性质的诈骗行为,理当依法查处。(若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