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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违法朋友圈集赞代罚,老司机想点个赞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涂格
2019-05-20 16: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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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 涂格(浙江)

  轻微交通违法,只要在朋友圈里发布自己的违法行为并集赞,就可免予处罚。近日,山东聊城高速交警支队临清大队推出的一项执法新举措受到舆论关注。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山东省内已有聊城、济宁、青岛、烟台、潍坊等多地出台了针对轻微交通违法实施的首违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轻微交通违法从轻处罚已经成为趋势。

  作为一名老司机,想必很多人都和我有相同的感受,就是这年月,车是越来越难开了。尤其是在大城市,一方面车多路堵,早晚高峰期常常遭遇全城瘫痪,通行效率很多时候还不如步行、骑单车或小电驴;另一方面,城市建设一年一个样,道路属性和标识三天两变化。上个月还能正常通行的路,这个月可能就成了单行道或禁鸣区了,搞得许多本地人都晕头转向。加之交规越来越多、越来越细,一不小心就可能违规,其严厉程度已经到了动辄得咎的地步。

  因此现如今,许多人尽管家中有车,但除非是急事或者出远门,宁可打的、搭乘公交地铁,也懒得自驾。否则的话,一年十二分根本不够扣。

  当然,交管部门严格道路执法是有必要的,毕竟“铁包肉”的汽车不比“肉包铁”的非机动车,如果任由驾驶者胡来,那么在“海恩法则”的作用下,迟早会惹出大祸,造成人员伤亡。但也应该看到,许多违规并非驾驶员故意为之,像新闻报道中列举的那些轻微违法情况,如骑轧导流线、短暂占用公交车道、违法停车等,很有可能要么是驾驶员一时疏忽,要么是新手上路技术不过关,又或者是对当地道路路况不熟悉造成的。

  事实上,经过多年的道路整治和“惩戒式宣教”,机动车驾驶员的交规意识和遵守情况如今已普遍要高于非机动车主和行人。继续像过去那样“治乱用重典”,效果将大打折扣,甚至可能引起对交管部门“为罚款而处罚”的舆论反弹,从而削弱交警的执法正当性。

  相反,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柔性执法——“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处罚”、“首违不罚”,不仅不会影响执法的严肃性,相反有助于改变法律留给公众的铁面无情的刻板印象,增添执法的人情味,而这也符合“法无外乎人情”的法理常识。

  毕竟,法律的目的在于教育和事前的预防,事后的惩戒只是手段,绝不该是执法部门追求的目标。要知道,一味的以惩罚代替提醒、教育,甚至小错大罚,陷入“惩罚依赖”,不仅不能取得预期的执法效果,反而会使违法者产生“反正已经违规了,索性违规到底”的心态,从而无端增加道路交通安全的风险,可以说是适得其反。

  当然,柔性执法并非放任,有道是“不审势即宽严皆误”。事实上,在对轻微交通违法采取柔性执法的同时,这些年,交警部门对于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的查处非但没有放松,反而有愈来愈严厉的趋势。如此宽严结合、区别对待,方是精细化执法的应有之义,亦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行车规范,确保道路安全。作为一名老司机,我必须为此点个赞。

关键词:交通违法,朋友圈,集赞,代罚责任编辑:芦静